北京生育服务证管理方法实施细则-条据书信 生育服务证曾叫准生证,后改为方案生育服务证明。下文是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方法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方法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条 依据北京市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其次条 本市生育服务证分为生育第一个子女和生育其次个子女两种。 生育服务证编号由9位数字组成,第1、2位为各区县编号,第3、4位为各街道、乡(镇)编号,第5、6位为年度编号从00开头、第7-9位为*编号(从001开头。前4位区县、街乡编号与计算机编码相同。第一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由各街道、乡(镇)计生办编号,其次个子女生育服务证由各区县方案生育行政部门编号。生育服务证编号统一用号码机打印,封二与第3页副页的编号应全都。 第三条 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到女方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领取生育服务证,由双方单位负责填写夫妻双方基本状况,在生育服务证第3页注明当事人婚姻状况并加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