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产税实施细则最新标准-条据书信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的通知,通知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本市所征收的房产税主要针对企业拥有的房屋或出租等形式的经营用途的房屋,并非针对个人住宅的房地产税。下文是关于北京市房产税实施细则全文,欢迎阅读! 北京明确房产税执行标准 1,哪些人需要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由产权全部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全部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全部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用法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全部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用法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2,什么时间缴纳? 房产税全年税额分两次缴纳,纳税期限为每年4月1日至4月15日、10月1日至10月15日。 3,房产税是如何计算的? 房产税计算公式 (1),以房产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的,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