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平安承诺书-条据书信 _一 为了加强本场所的消防平安管理,确保消防平安,本场所将严格履行以下承诺: 一、仔细落实防火平安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平安责任人及其职责,强化消防平安管理,坚决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场所在用法或者开业前以及改建、扩建、重新装修的,经消防部门行政许可后,方可投入用法或者开业。 三、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准时消退火灾隐患;营业期间坚持每两小时开展一次防火巡查,营业结束时组织全面检查,消退火种。 四、营业期间不用法明火,不动火施工,不进行装修改造。 五、场所内不设置员工宿舍,不留宿从业或消费人员。 六、严格根据国家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器材和疏散指示标记,并常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不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及器材。 七、营业期间坚决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锁闭平安出口,保持疏散通道、平安出口畅通。 八、加强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的管理,不乱拉乱接电线,不违法用法、储存、经营各种易燃易爆的_化学品;营业期间坚决禁止在场所内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