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生志愿服务中部支教方案招募协议书-条据书信 应募方:(志愿者)(以下简称甲方) 招募方:(省项目办)(以下简称乙方) 海南省高校生志愿服务中部支教方案(以下简称中部支教方案)由共青团海南省委、省训练厅、省财政厅、省人劳厅和省发改厅共同组织实施,根据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在省内一般高等学校和省外一般高等学校海南生源中招募高校毕业生,到我省中部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乡镇主要从事为期1-3年的支教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舞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 甲方自愿报名参与中部支教方案。依据海南省高校生志愿服务中部支教方案项目管理办公室确定的遴选条件,根据公正、公正、公开的原则,经乙方组织选拔并经审定确认后,甲方入选中部支教方案项目,首次签约期为年(1年或3年)。甲方首次签约期为1年若申请延长服务期为2年需于下一年度3月提出申请,经服务县项目办同意并报省项目办,省项目办依据下一年度中部支教方案服务岗位规划要求,确定延期志愿者。 为切实维护双方的正值权益,保证中部支教方案的顺当实施,受全国项目办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