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条据书信 征信记录了个人过去的信用行为,这些行为将影响个人将来的经济活动,这些行为体现在个人信用报告中,就是人们常说的信用记录。下文是征信业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征信业管理条例最新版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征信活动,爱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促进征信业健康进展,推动_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在中国境内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业)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用法者供应的活动。 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供应,适用本条例第五章规定。 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为履行职责进行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公布,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应当遵遵守法律律法规,诚恳守信,不得危害国家隐秘,不得侵害商业隐秘和个人隐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