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水土保持管理条例-条据书信 水土保持基础信息设施建设,是水土保持决策规划与科学讨论面临的重大科学和技术问题之一,也是国家空间基础信息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下文是邯郸市水土保持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邯郸市水土保持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爱护和开发利用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方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与水土保持有关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需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水土流失是指各种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的水土资源的破坏和损失;水土流失地区主要指山区、丘陵区和风沙区。 水土流失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依据本地水土流失现状,划定本辖区的水土流失重点预防爱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具体范围,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 第四条市和有水土流失的县(市)、区、乡(镇)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