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燃气管理条例-条据书信 城市的燃气管理是公用事业管理的重要方面,是公共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挺直体现着政府的服务功能。然而,在实际的_生活中,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城市燃气管理工作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和缺陷。下文是海口市燃气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海口市燃气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经营行为,维护燃气用户和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燃气的正常供应和平安用法,促进城市燃气事业的进展,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供城市生活、生产用法的液化石油气、自然?气、人工煤气、混合气及其它气体燃料。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的规划、建设和储存、输配、经营、用法及其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燃气的生产、储存、输配、经营和用法,必需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五条 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管理工作。 规划、环保、物价、公安消防、平安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燃气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