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条据书信 市政设施管理养护是指对市政道路、桥梁、路灯、排水等基础性设施的管理及养护过程,属于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后管理。下文是海口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海口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市政设施管理,保障市政设施完好,充分发挥其功能,促进经济和_进展,依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道路设施、城市桥涵设施、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和管理适用本条例。 城市供水、排水、防洪设施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海口市城市供水排水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的规定组织实施。城市燃气设施的管理根据海口市燃气管理条例组织实施。 第三条 市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市政设施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区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范围,负责本辖区内市政设施的管理工作。市、区市政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范围由市人民政府依据本市实际依法划定。 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