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I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目 次1 适用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则 .24.1 论证原则 .24.2 论证内容 .24.3 论证成果 .34.4 论证程序 .34.5 论证依据 .34.6 论证等级 .34.7 论证范围 .64.8 论证重点 .65 资料收集与现场调查 .65.1 资料内容 .65.2 资料要求 .65.3 现场勘查 .75.4 现状调查 .76 项目用海必要性分析 .86.1 项目基本情况 .86.2 项目申请用海情况 .96.3 项目用海必要性 .97 海域概况简要分析 .97.1 自然环境概况 .97.2 海洋生态概况 .97.3 自然
2、资源概况 .97.4 开发利用现状 .98 项目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 .108.1 项目用海环境影响分析 .108.2 项目用海生态影响分析 .108.3 项目用海资源影响分析 .108.4 项目用海风险分析 .109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119.1 项目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 .11II 9.2 利益相关者界定 .119.3 相关利益协调分析 .119.4 项目用海对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的影响分析 .1110 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110.1 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的符合性分析 .1110.2 项目用海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 .1211 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
3、 .1211.1 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 .1211.2 用海方式和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 .1211.3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 .1311.4 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 .1412 海域使用对策措施分析 .1412.1 区划实施对策措施 .1412.2 开发协调对策措施 .1412.3 风险防范对策措施 .1412.4 监督管理对策措施 .1413 结论与建议 .1413.1 结论 .1413.2 建议 .15附录 A(规范性附录)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格式和内容 .16附录 B(规范性附录)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格式与内容 .19附录 C(规范性附录) 资料来源说明 .22附录 D(资料性附录) 论证重点参照
4、表 .231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1 适用范围本 标 准 规 定 了 海 域 使 用 论 证 的 内 容 、 工 作 程 序 、 技 术 方 法 和 要 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内项目用海的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其它用海论证工作参照执行。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GB 12342 125000、150000、11
5、00000地形图图式GB 12343 125000、150000地形图编绘规范GB/T 12763.1-12763.9 海洋调查规范 GB/T 17108 海洋功能区划技术导则GB 17378.1-17378.7 海洋监测规范GB 17501 海洋工程地形测量规范GB 18314 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 GB 18421 海洋生物质量GB 18668 海洋沉积物质量GB/T 19485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Y/T 123 海域使用分类HY/T 124 海籍调查规范HJ/T 16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海域使用 在中华人
6、民共和国内水、领海持续使用固定海域3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HY/T 123 定义2.13.2 海域使用类型 根据不同的海域使用方式和特点所形成的海域差异性划分的海域类别。HY/T 123 定义2.23.3 用海方式 2 根据海域使用特征及对海域自然属性的影响程度划分的海域使用方式。HY/T 123 定义2.33.4 宗海 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同类型用海单元。注:类型指海域使用类型中的二级类。HY/T 124 术语和定义3.23.5 宗海图 按规定图式编绘的记载宗海位置、权属界址及相邻宗海关系等内容的图件,包括宗海位置图和宗海界址图。3.6 界址点 用于界定宗海及其内部单元范围和界线的拐点。
7、HY/T 124 术语和定义3.43.7 利益相关者受到项目用海影响而产生直接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3.8 用海风险项目用海施工期和营运期可能引发的突发性事故对所在海域和相邻开发利用活动产生的影响和损害。4 总则4.1 论证原则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坚持集约节约用海,促进海域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坚持国家利益优先,维护国防安全和海洋权益。4.2 论证内容海域使用论证内容主要包括:a) 项目用海必要性分析;b) 项目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
8、c)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d) 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e) 项目用海合理性分析;f) 海域使用对策措施分析。34.3 论证成果海域使用论证成果为海域使用论证报告。根据论证工作的要求不同,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分为报告书和报告表。报告书编制应符合附录A的要求,报告表编制应符合附录B的要求。4.4 论证程序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分为准备工作、实地调查、分析论证和报告编制四个阶段。准备工作阶段:研究有关技术文件和项目基础资料,收集历史和现状资料,开展项目用海初步分析,确定论证等级、论证范围和论证内容,筛选、判定论证重点等,制定海域使用论证工作方案。实地调查阶段:根据项目用海申请,勘查现场
9、,了解项目所在海域的地形地貌特征、海岸线位置和开发利用现状;走访相关部门和用海单位、个人,了解海域确权发证与实际使用情况。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情况,开展必要的现状调查。分析论证阶段:依据所获数据、资料,分析论证项目用海必要性、项目用海资源环境影响、海域开发利用协调情况、项目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的符合性、项目用海合理性,提出海域使用对策措施和论证结论。报告编制阶段:根据分析论证的内容和结论,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可适当简化论证程序。4.5 论证依据4.5.1 法律法规海域使用论证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齐全、有效,引用时应标明发文机关、文号、实施时间等内容
10、。4.5.2 标准和规范海域使用论证采用的标准和规范应全面、有效,引用时应标明发布机关、标准号(文号)、实施时间等内容;采用国际标准及其它相关标准时,应明确所采用的标准名称、类别和标准值。4.5.3 项目基础资料项目基础资料宜包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和相关专题报告等,引用时应标明资料来源、完成时间等内容。4.6 论证等级海域使用论证等级按照项目的用海方式、规模和所在海域特征,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论证等级判定依据表1进行。当项目用海存在表1中未包含的用海方式时,可根据用海特征、用海规模、对海域自然属性的影响程度和用海风险等,按相近的用海方式界定论证等级。同一项目用海按不同用海方式
11、、用海规模所判定的等级不一致时,采用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论证等级。一级、二级论证应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三级论证应编制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根据项目用海情况和所在海域特征,必要时可对相关内容开展专题论证,形成专题报告。4 表 1 海域使用论证等级判据一级用海方式 二级用海方式 用海规模所在海域特征 论证等级冶金、石化、造纸、火电、核电等建设填海造地用海和废弃物处置填海造地所有规模 所有海域 一填海造地10 公顷 所有海域 一敏感海域 一填海造地(510)公顷其他海域 二填海造地用海 其他建设填海造地用海、农业填海造地填海造地5 公顷 所有海域 二构筑物总长度500 m;用海面积10 公顷 所有
12、海域 一敏感海域 一构筑物总长度(250500)m;用海面积(510) 公顷 其他海域 二非透水构筑物用海构筑物总长度250 m;用海面积5 公顷 所有海域 二长度2000m 所有海域 一敏感海域 一长度(8002000)m其他海域 二长度800m 所有海域 二跨海桥梁单跨跨海桥梁 所有海域 三明挖海底隧道 所有规模 所有海域 一暗挖海底隧道 所有规模 所有海域 二海底仓储 所有规模 所有海域 一跨海桥梁、海底隧道用海海底水族馆等 所有规模 所有海域 二用海面积50 公顷 所有海域 一人工鱼礁类透水构筑物用海 用海面积50 公顷 所有海域 二构筑物总长度2000m;用海总面积30 公顷 所有海
13、域 一敏感海域 一构筑物总长度(4002000)m;用海总面积(1030)公顷 其他海域 二构筑物用海透水构筑物用海 其他透水构筑物用海构筑物总长度400 m;用海总面积10 公顷 所有海域 三用海面积100 公顷 所有海域 二港池用海 用海面积100 公顷 所有海域 三用海面积100 公顷 所有海域 一敏感海域 一用海面积(20100)公顷其他海域 二蓄水用海用海面积20 公顷 所有海域 三用海面积100 公顷 所有海域 一敏感海域 一用海面积(20100)公顷其他海域 二盐田用海用海面积20 公顷 所有海域 三用海面积100 公顷 所有海域 一围海用海围海养殖用海 用海面积(10100)公
14、顷 所有海域 二5用海面积10 公顷 所有海域 三用海面积700 公顷 所有海域 二开放式养殖用海用海面积700 公顷 所有海域 三用海面积30 公顷;占用岸线500 m 所有海域 二浴场、游乐场用海 用海面积30 公顷;占用岸线500 m 所有海域 三长度10 km 所有海域 一航道 长度10 km 所有海域 二危险品锚地 所有规模 所有海域 二锚地其他锚地 所有规模 所有海域 三核电、火电温排水所有规模 所有海域 一开放式用海温排水等开放式用海 其他温排水 所有规模 所有海域 二人工岛油气开采用海 所有规模 所有海域 一敏感海域 一平台式油气开采用海 所有规模其它海域 二敏感海域 一长度2
15、0km其它海域 二敏感海域 二长度(320) km其他海域 三海底输水管道、无毒无害物质输送管道等长度3 km 所有海域 三敏感海域 一长度5 km其他海域 二海底石油天然气等输送管道、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物质输送管道、海洋排污管道等。 长度5 km 所有海域 二海底电缆管道海底电(光)缆 所有规模 所有海域 三敏感海域 一固体矿产开采用海 所有规模其他海域 二工业取、排水口用海 所有规模 所有海域 二污废水排放量3 万 m3 / d 所有海域 一敏感海域 一污废水排放量(13)万 m3/ d其他海域 二污水达标排放用海污废水排放量1 万 m3 / d 所有海域 三倾倒(工程)量500 万 m3
16、所有海域 一敏感海域 一倾倒(工程)量(100500)万 m3其他海域 二敏感海域 二倾倒(工程)量(50100)万 m3其他海域 三倾倒用海倾倒(工程)量50 万 m3 所有海域 三用海面积30 公顷 所有海域 二其他用海方式防护林种植 用海面积30 公顷 所有海域 三注 1:并行铺设的海底电缆、海底管道等的长度,按最长的管线长度计。注 2:新增温排水和污水达标排放应考虑原排放规模。注 3:敏感海域主要包括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的河口和海湾等。6 4.7 论证范围论证范围应依据项目用海情况、所在海域特征及周边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应覆盖项目用海可能影响到的全部区域。一般情况下
17、,论证范围以项目用海外缘线为起点进行划定,一级论证向外扩展15 km,二级论证8 km;跨海桥梁、海底管道等线型工程项目用海的论证范围划定,一级论证每侧向外扩展5 km,二级论证3 km。论证范围应以平面图方式标示,说明其地理位置、范围和面积等内容。4.8 论证重点论证重点依据项目用海类型、用海方式和用海规模,结合海域资源环境现状、利益相关者等确定,应关注以下方面:项目用海属大规模填海造地的,应将水动力和冲淤变化影响分析、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列为论证重点;项目用海选址不具有唯一性的,应将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列为论证重点;项目用海采用大面积开挖海床或水下爆破等施工方式的,应将资源
18、环境影响分析列为论证重点;项目用海属油气开采、石化和其他危险品用海的,应将用海风险分析列为论证重点;项目用海属近岸海域海砂开采用海的,应将海岸侵蚀和地形地貌影响分析列为论证重点。海域使用论证重点可参考附录 D 确定。5 资料收集与现场调查5.1 资料内容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应充分收集和调查社会经济状况、自然资源、环境和生态现状、海域开发利用现状、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基础地理信息等数据和资料。社会经济状况主要包括项目用海所在行政区域的社会经济基本状况和海洋产业发展现状,以及项目所属行业的发展状况。海洋功能区划主要包括项目所在地的省、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相关规划主要包括国家产业规划及政策、海洋
19、经济发展规划、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行业规划等。基础地理信息主要包括项目所在海域的地形图、海图、遥感影像数据、海岸线等。海域开发利用现状应包括论证范围内的海域使用现状、权属状况等。自然资源主要包括海岸线资源、海涂资源、海岛资源、港口资源、生物资源、矿产资源、旅游资源等。环境、生态现状主要包括海洋水文气象、地形地貌与冲淤、海水水质、海洋沉积物、海洋生物质量、海洋生态和海洋自然灾害等。5.2 资料要求海域使用论证工作应充分利用现有海洋调查资料,凡是现有海洋调查资料不能满足论证需要的,应开展必要的现状调查。资料来源说明包括引用资料和现场勘查两部分,引用资料来源和现场勘查记
20、录等应符合附录 C 的要求。75.2.1 资料可靠性要求海洋环境、生态现状分析测试数据应由具有国家级、省级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资质的单位提供;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资料以所在地人民政府职能部门统计和发布的数据资料为准;海洋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应是现行有效的;海域开发利用现状资料应是经实地调访、勘查获取和核实的。5.2.2 资料时效性要求除长期历史统计数据外,海洋地形地貌与冲淤现状、数值模拟计算所使用的海洋水文等实测资料应采用近 5 年的资料;海洋资源、生态和环境现状等应采用近 3 年的资料;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应采用近 2 年的资料;遥感影像数据应采用近 2 年的资料。5.3 现场勘查现场勘查内容应包
21、括论证范围内的海岸线、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等,同时应开展现状海岸线、标志点等测量。重点调访海域开发利用主体的基本情况,开发利用活动的内容、规模、用海情况,以及与申请用海项目的位置关系;对于已确权的用海项目还应调查权属来源,权属内容(包括用海类型、方式、面积、期限等),界址坐标,宗海图等。根据现场勘查结果编绘现状海岸线和开发利用现状等图件。现场测量和图件编绘等工作,应符合GB 12342,GB 12343,GB 17501,GB 18314,HY/T 123,HY/T 124等的要求。5.4 现状调查5.4.1 海洋水文气象调查站位的布设应满足数值模拟的边界控制和验证的要求,一级论证一般不少于6个调
22、查站位,二级论证一般不少于4个调查站位。调查内容一般包括:水温、盐度、潮流(流速、流向)、悬浮物等项目。根据当地的水文动力特征和海域环境特征,确定海域水文气象的调查时间。季节变化较大的海域应收集不同季节观测资料。用于数值模拟的边界控制和验证的潮流观测一般选在大潮期进行。此外,还应收集波浪、潮位、气压、气温、降水、湿度、风速、风向、灾害性天气等的长期历史统计数据。调查方法按照GB/T 12763的要求执行。5.4.2 海底地形地貌与冲淤调查断面应参照论证海域的地形地貌特征选择。一级论证一般不少于3条调查断面,二级论证一般不少于2条调查断面。调查内容一般包括所在海域的海洋地形地貌和冲淤特征等的现状
23、,各要素的调查不少于一次。此外,还应收集反映冲淤演变特征的冲淤速率、地形地貌变化等数据资料。调查方法按照GB/T 12763的要求执行。5.4.3 海水水质调查站位应在论证范围内按照全面覆盖、重点代表的原则布设。一级论证水质调查站位一般不少8 于 20 个,二级论证水质调查站位一般不少于 12 个。当用海项目特殊,或者位于敏感海域,调查站位应适当增加。根据当地的水文动力特征和海域环境特征,确定水质环境现状的调查时间和频次。一级论证至少应取得春、秋两季的调查资料;二级论证至少应取得春季或秋季的调查资料。调查要素(因子)应按照GB/T 19485的要求选择,依据用海项目的特点可适当调整。调查方法按
24、照GB 17378的要求执行。海水水质评价标准采用GB 3097。5.4.4 海洋沉积物调查站位应在论证范围内按照全面覆盖、重点代表的原则布设。一级论证调查站位一般不少于 10个,二级论证调查站位一般不少于 6 个。一、二级论证至少取得一次调查资料。调查要素(因子)应按照GB/T 19485的要求选择,依据用海项目的特点可适当调整。调查方法按照GB/T 12763、GB 17378的要求执行。沉积物质量评价标准采用GB 18668。5.4.5 海洋生物质量一级论证应在论证范围内现场采集至少 3 处有代表性的生物样品,二级论证应采集至少 2 处有代表性的生物样品。分析内容应包括生物体内的石油烃、
25、重金属含量等。调查时间宜与海洋生态调查时间同步。调查方法按照GB 17378和GB/T 12763中的要求执行。生物质量评价标准采用GB 18421和相关技术规范。5.4.6 海洋生态调查站位应在论证范围内按照全面覆盖、重点代表的原则布设。一级论证调查站位一般不少于12个,二级论证调查站位一般不少于8个。项目用海涉及潮间带的,应开展潮间带生物调查,调查断面一级论证应不少于3条,二级论证应不少于2条。调查内容应包括叶绿素a、初级生产力、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含鱼卵仔鱼)、底栖生物、潮间带生物和游泳生物等的种类与数量。一级论证应获取春、秋两季的调查资料,二级论证至少应取得春季或秋季的调查资料。有特殊
26、物种及特殊要求时可适当调整调查频次和时间。此外,应尽量收集调查海域主要调查对象的历史资料。调查方法按照GB 17378和GB/T 12763的要求执行。6 项目用海必要性分析6.1 项目基本情况6.1.1 项目建设内容说明用海项目的名称、性质、投资主体和地理位置(应附项目位置图);阐述用海项目的建设内容、规模、投资及分期建设内容、规模。当用海项目属于改建、扩建时,应说明已建项目的建设规模、总体布置、用海规模、用海方式、海域权属状况等基本情况。6.1.2 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尺度阐述项目用海平面布置情况,说明各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并附有水深信息的项目总体布置图。阐述主要涉海构筑物的典型结构型式、尺度等,并附典型剖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