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条据书信 城市排水主要指城市居民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降雨径流(含雨、雪水)和其他废弃水的收集、输送、净化、利用和排放。下文是石家庄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石家庄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排水管理,规范排水行为,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平安正常运行,防治城市水污染和内涝灾难,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平安和公共平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建成区和县(市、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区以及市级以上开发区范围内排水的规划、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制镇的城区,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参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城市排水,是指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雨水以及对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污水和雨水的排放、收集、输送、处理的行为。 第四条本市城市排水实行统筹规划、配套建设、保障平安、综合利用的原则。 第五条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是本市城市排水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市城市排水实施统一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