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条据书信 要从顺应加入WTO的新形势、推动依法管理、提升地区综合竞争力的战略高度认识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下文是河南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河南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实施细则最新版 第一条 依据河南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细则。 其次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应遵守条例和本细则。 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条例及本细则的贯彻实施,组织方案生育行政部门、有关部门和其他组织对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 有关部门及其他组织制定和实施的政策措施、工作方案必需符合人口与方案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开展方案生育工作,维护实行方案生育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与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和组织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订人口与方案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村(居)民委员会与育龄夫妻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方案生育合同。 第五条 经县级以上方案生育医学鉴定组织鉴定患不育症,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