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工探亲待遇实施细则-条据书信 河南省政府关于职工探亲待遇实施细则是一部河南省政府的地方性法规。下文是河南省政府关于职工探亲待遇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河南省政府关于职工探亲待遇实施细则最新版 第一条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以下简称探亲规定)的精神,结合我省具体状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其次条探亲规定其次条所称: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系指自参与工作之日算起工作满一年的正式职工。 实习、见习生和学徒工、娴熟工,在实习、见习和学徒、娴熟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 上半年实习、见习期满和学徒、娴熟期满转正的职工,可以享受当年的探亲待遇;下半年实习、见习期满和学徒、娴熟期满转正的职工,下一年度起开头享受。 入伍两年以上的退伍军人当学徒的,可以和固定职工一样享受探亲待遇。 第三条探亲规定所称的父母,包括养父母或职工在十六岁以前由于父母双亡或父亲死亡母亲改嫁后,由他人抚养长大,而现在仍与职工保持联系的抚养人(以人事档案或劳动保险卡片登记为依据)。不包括岳父岳母和公婆。 第四条探亲规定所称的公休假日系指每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