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修正版-条据书信 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重新修正了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下面是我给大家分享的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修正版】,欢迎阅读。 河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1998年12月26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冀人常199863号通过 1998年12月26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4号公布 依据20xx年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20xx年7月30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7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的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进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集体资产,是指属于乡(镇)、村集体组织全体成员集体全部的资产。 本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