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广播电视设施爱护实施细则-条据书信 我国的广播电视放射机房是重要的信号放射基地,所以做好广播电视设施接地与雷电防护工作是特别重要的,在广播电视设施工作过程中要想最大限度的保证工作人员人身平安,就必需做好广播电视设施接地和雷电防护工作。下文是湖南省广播电视设施爱护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湖南省广播电视设施爱护实施细则最新版 第一条为了保障广播电视设施的平安和广播电视节目的播放质量,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广播电视设施爱护条例(以下简称爱护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状况,制订本实施细则。 其次条我省境内广播电视台、站(包括有线广播台、站,下同)设施的爱护,均须遵守爱护条例和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的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广播电视设施的爱护工作。各行政公署和州、市、县人民政府的广播电视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的广播电视设施的爱护工作。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广播电视设施的义务,对侵占 、哄抢、 私分、截留、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条禁止下列危及广播电视设施平安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