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组织星级管理方法(试行)-规章制度基层党组织星级管理方法(试行) 为深化实行党的_精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动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不断强化以点带面、以示范带动全盘的效果,提升全区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经区委讨论决定,根据立标杆、强引领,抓两头、促中间的思路,在全区基层党组织中开展星级管理,对全区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实行星级评定,具体方法如下: 一、评定对象 针对全区基层党组织层级较多、构成简单的具体状况,将评定对象确定为: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及其直属的村、社区一级党组织;区直各机关和事业单位党(工)委;区直机关工委下属的一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党组织;区非公企业党委、区_组织党委及其下属的一级两新组织党组织。 二、评定方法 (一)申报及评定程序 区委直属党(工)委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进行自查,依据自查结果,每季度确定部分基层党组织向区委组织部上报申请评定,全年保证所属基层党组织全部申请评定(申报表见附件1)。区委组织部组建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督导组(具体组*员详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