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条据书信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我国在九十年月初汲取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建立和进展起来的_住房保障体制,是我国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必不行少的一项_制度。下文是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第一条为了建立由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共同筹资解决住房问题的新机制,逐步提高职工自我解决住房的力量,依据济南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凡在本市工作,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在职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外商投资企业中的中方职工、一九七一年底以前的方案内临时工,均实行住房公积金方法。 第三条济南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为本市住房公积金的主管单位,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和用法。住房公积金的存贷业务托付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济南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以下简称市建行房地产信贷部)办理。 第四条职工和其所在单位应当分别按职工月工资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率计缴住房公积金。第五条本方法所称职工月工资系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