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条据书信 昆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的性质是管理条例,目的是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下面我为大家分享该条例的内容,盼望大家喜爱! 昆明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维护国家利益,爱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云南省预算外资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行政事业性收费是行政性收费和事业性收费的统称。 行政性收费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以及其他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单位进行行政管理活动,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及其省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 事业性收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供应服务,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及其省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的补偿性费用。 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 第三条市、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