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湖生态园科研用地项目设置.DOC

上传人:天*** 文档编号:581691 上传时间:2018-10-21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5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松山湖生态园科研用地项目设置.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松山湖生态园科研用地项目设置.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松山湖生态园科研用地项目设置.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松山湖生态园科研用地项目设置.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松山湖生态园科研用地项目设置.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1松山湖(生态园)科研用地项目设置配套设施用房操作规程(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积极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充分发挥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园区)先行先试作用,根据东莞市科研用地管理暂行办法(东府办2016109 号)第十三条相关 规定及市政府 对关于华旭公司等科研用地项目申请建设配套设施有关问题的请示批复意见,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 2016 年 12 月 2 日前,园区范围内已出让并办理了土地登记的科研用地项目,土地用途表述为“ 科教用地(C65 科研设计用地)”。第三条 本规程所指的配套设施用房是指除研发设计、勘察、检验检测、技术推广、环境评

2、估、监测等产业用房外的用房,如员工宿舍、员工食堂等。第四条 申请设置配套设施用房的科研用地项目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已完成项目投资的全部建设任务,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二)项目用地上已开展的经营业务必须具有科研属性或与科研活动相关;2(三)拟申请设置的配套设施用房计容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不超过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 15%,且用于设置员工食堂的计容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不超过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 5%。第五条 设置配套设施用房须一次性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 2 份):(一)松山湖(生态园)科研用地项目设置配套设施用房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见附件);(二)申请书。

3、内容包括:申请单位情况简介、项目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投资总额及实际投资完成情况;项目经营业务情况介绍、科技研发能力;申请配套的理由,拟设置的配套设施用房总面积、位置、设施类型,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三)申请单位营业执照、项目土地登记文件、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查验原件);(四)配套设施区域规划方案(附图)。规划方案必须列明配套设施用房的区域、面积和对应设施类型,以及规划图则;必须包含经济技术指标核算报告,列明配套设施用房的建筑面积(含公摊面积)及其所占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五)承诺书。承诺按规定办理规划、建设、房产等变更手续,并依法承担环保、消防、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责任。第六条 申

4、请设置配套设施用房的,由产业发展局按季度受理,按下列程序执行:3(一)申请。申请单位向园区产业发展局提交申请,并按第五条要求将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及骑缝章。(二)受理。1产业发展局对申请单位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资料齐全、格式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2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产业发展局通知申请单位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补正,逾期未补正的需重新申请:(1)未能按要求提供资料的;(2)资料不齐全的;(3)提供虚假或无效资料的。(三)审查。对予以受理的申请由产业发展局进行现场勘查,并在审批表中提出是否同意配置的建议。(四)审批。通过审查的项目,由产业发展局报园区党政联席会议审批。管委会

5、办公室应按管委会议事流程征求国土、规划、建设、房管、环保、安监、食药监、工商、消防及对口产业主管部门意见。经园区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的项目,由产业发展局凭管委会批复在审批表中加注管委会审批意见并盖章。第七条 经园区管委会同意设置配套设施用房的,应在管委会同意之日起 24 个月内按相关规定办理国土、规划、建设、房产等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的需重新申请。4第八条 经管委会审议不同意设置配套设施用房的,申请单位可在收到审批意见之日起 2 年后,且自身条件据具有实质性改善后再次申请。第九条 经园区管委会同意设置配套设施用房的,申请单位应按相关要求办理环保、消防等手续。除员工宿舍外,若配套设施办理营业执照及相

6、关许可证等需要场地证明的,由园区房管部门根据审批表的意见予以开具。第十条 已出让的科研用地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经批准设置配套设施用房的,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内容和要求设置,且配套设施用房只能自用和出租,不得销售、不得转让。对擅自改变用地使用功能、“以租代售” 以及未按相关合同规定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由国土部门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用地单位的法律责任,并严肃处理相关违法行为。第十一条 本操作规程由松山湖管委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园区此前出台的有关政策如有不同规定,按本规程执行。5附件松山湖(生态园)科研用地项目设置配套设施用房审批表联系人:

7、 电话:项目名称项目位置项目主营业务项目总建筑面积拟设置配套设施的建筑面积配套设施具体区域申请材料申 请书营业执照、土地 证、不 动产证(或房产证)复印件配套设施规划方案(附图)承 诺书申请单位申请人承诺对填写的内容、提交的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因内容、资料不实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负责;承诺依法承担环保、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等责任。法人签名: 申请单位盖章:年 月 日 6产业发展局意见经研究,建议同意 不同意 申请单位的 (项目名称)按申请方案设置配套设施用房,请园区党政联席会议审定。部门负责人签名: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管委会审批意见管委会盖章 年 月 日注:本表须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经管委会审批后一份交申请人,一份留存。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重点行业资料库 > 1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