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爱护条例-条据书信 为爱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制定了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爱护条例,下面是具体内容。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爱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爱护与管理,继承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遗产,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申报、批准、规划、爱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爱护应当遵循科学规划、严格爱护的原则,保持和连续其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_进展和历史文化遗产爱护的关系。 第四条 国家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爱护赐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据本地实际状况支配爱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国家鼓舞企业、事业单位、_团体和个人参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爱护。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爱护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