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证明相关问题及范本-条据书信 离职证明是指员工离开原单位时,由原单位所开具的关于该员工受雇状况的证明。离职证明可以由本人在离职时向单位人力资源部申请开具,人力资源部可以证明员工的受雇日期、担当职位、离职缘由等信息。 离职证明有什么用? 离职证明通常是为了证明员工已经和以前用人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为避开人事纠纷而开具的证明。 离职证明是证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的凭据,也是劳动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重要资料。 没有离职证明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_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1.劳动者应当根据双方商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2.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所以,单位应当给你出具证明,并办理办理档案和_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假如单位没有给你办理_保险的,应当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