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Comment l1: 房屋若有按揭贷款的,需提供住房贷(借)款合同;Comment l2: 2.2017年 4月 1日前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还需提供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Comment l3: 还购买再交易住房提取指南一、提取证明材料:(一)房屋交易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二)房屋交易契税完税凭证(该凭证中须记载有该套房屋的契税课税基数) ;(三)房屋产权共有人是配偶、父母、子女的,应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注:1.房屋若有按揭贷款的,需提供住房贷(借)款合同;2.2017年 4月 1日前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还需提供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31.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且已抵押给按揭贷款
2、银行,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还需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住房贷(借)款合同、按揭贷款发放凭证;2.2017年 4月 1日前购买再交易住房的,还需提供房屋交易手续费发票。43.房屋地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外,还需提供出具职工或配偶的户籍证明或单位鉴章的工作所在地证明。54.不可委托他人代办。二、身份证明材料:(一)职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职工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原件或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中无配偶身份证信息的,还应提供职工配偶身份证原件) ;职工未婚的,应出具单身声明;(二)应出示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职工应提供所在单位签章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和提取
3、人的银行储蓄账户存折(卡),2014 年 12月 31日(含)前已托管职工需出具成都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2014 年 12月 31日后新增托管户职工不再提供) 。三、提取申请时间规定:(一)购买再交易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 12个月以内申请提取 1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二)所购再交易住房在提取申请前 6 个月内办理过购房提取,或房屋所有权人、共有人中有非职工配偶、父母、子女的,应当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满 6 个月后,12 个月以内申请提取 1 次,以后年度不再提取。四、提取额度规定(以百元为单位):(一)契税发票中课税基数(若有按揭贷款的,计算可提取金额
4、是应从课税基数中扣除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金额) 。(二)不超过过户后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时间上月职工个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五、提取人范围: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六、提取次数:一次性提取,以后年度不再提取。七、办理时限:公积金中心应当在接到职工申请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经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原因。八、相关提示:(一)职工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多种住房消费行为,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职工家庭指夫妻和未满 18 周岁子女;购房提取业务涉及一套住房多人提取的,相关职工应在同一提
5、取业务受理部门申请办理提取业务;(二)职工购买了同一套住房已经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能再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付首付款,可在偿还贷款 12 个月以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三)无房屋所有权且不是房屋所有权人配偶的职工,不能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四)缴存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房屋地址应当在职工本人、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五)职工个人信息有误的,需更正后方可办理;(六)仅适用于政策(成公积金委20151 号)发布实施后(2015年 5 月 4 日)新增的购房消费和新发放的购房贷款行为。九、说明:(一)政策
6、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成都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二)材料不全,中心应当场一次性告知应提供的全部材料(三)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四)本指南中所涉及的各项政策执行标准,均以各文件执行时间为准;(五)未尽事宜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为准。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CHENGDU HOUSING FUND MANAGEMENT CENTER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一段 28 号房地产大厦咨询服务热线:028-12329网址:政务微博:新浪、腾讯微博搜索“成都住房公积金”新浪微博:扫描二维 码政务微信:扫描二维 码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一七年七月 监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