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条据书信 发包人(甲方): 监理公司(乙方): 鉴于乙方在甲方基建、安装施工期间负责工程监理,双方就乙方在甲方施工监理期间及工程竣工后的保密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隐秘信息: 甲乙双方确认: 隐秘信息是指甲方未曾公开的商业隐秘、技术信息等,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程序、制作工艺、制作方法、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乙方承认在甲方施工期间可能挺直或间接地通过图纸、书面变更、口头通知、图表等资料获得或通过观看全部或部分设备、产品等获得这些隐秘信息。 其次条 对隐秘信息的保密 乙方承诺,严格保守自己在为甲方施工监理期间所获得有关甲方及甲方项目的一切隐秘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沟通此种隐秘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无论口头、书面,还是磁盘、通信网络等介质向任何其他方,包括个人、公司及其他经济组织等泄露隐秘信息。 第三条 禁止非法用法隐秘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用法此种隐秘信息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用法隐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