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督办总结-总结 篇一:乡重点信访案件挂牌督办制度 乡重点信访案件挂牌督办制度 第一条为了准时有效地化解、处理信访案件,维护_稳定,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省信访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的看法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凡是_、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和“两办”交办,要求报送处理结果的信访案件,均属立案挂牌督办的重点信访案件。 第三条挂牌督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办理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实行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的“四定三包”责任制。 第四条镇党委、镇政府信访办公室建立挂牌督办案件登记簿,凡挂牌督办案件一律实行责任领导签收、案件办理限时、办结消案通报制度。 第五条责任单位所承办的挂牌督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因反映问题简单、状况特别不能在规定的限期内办结的,应当准时向上级部门或主管领导报告,说明缘由,并调整办结时限,逐月上报办案进度,直至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