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不动产登记细则-条据书信 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下文是广西不动产登记细则,欢迎阅读! 广西不动产登记细则最新消息 日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全区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专项检查状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各项工作。 通报指出,不动产登记簿册、档案资料是证明不动产权利归属的重要依据,是依法开展不动产登记和信息查询的基础。各地要根据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要求,制定资料移交方案,明确移交标准、时限,准时将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同步移交给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临时无法同步移交的,优先移交电子登记资料。各地要加快不动产登记资料移交工作进度,确保年底前档案资料移交率达80%以上,确保20xx 年6 月30 日前档案资料移交率达100%,为全面推动不动产登记制度落地制造良好条件。 通报强调,各市、县人民政府要依据_和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结合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实际工作量,根据人随事走,编随人走的原则,做好不动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