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大学农学院 2013-2014 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健全研究生培养激励机制,促进研究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 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贵大发201059 号)和贵州大学研究生管理 处关于做好2013-2014 学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等文件要求, 结合农学院具体情况,现制定本实施细则,请各学位点遵照 执行。一、成立奖学金评定小组组 长:赵 致副组长:杨 刚 成 员 :王 巩 杨茂发 程剑平 刘仁祥 郅军锐 陈红 舒英格 蔡 菲 胥 文 刘 敏二、奖学金评定范围1、评定对象:2012 级、2013 级全日制学历教育计划范围内
2、非定向研究生、自筹经费研究生中的非在职研究生。2、评定条件:符合贵州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贵大发201059 号)规定条件。三、评定原则和要求1、奖学金奖励发放参照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不重复享受奖励的通知(贵大发200884 号)文件规定执行。2、奖学金的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宁缺毋滥。评定过程中作假者取消当年各类评奖资格。3、申请材料涉及的时间须在 2013 年 9 月 1 日至 2014 年 8 月 31 日之间,未在 该时段内的所有材料,不能作为本次奖学金的参评材料4、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限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同一层次内评比,与评奖有关的材料
3、,只能使用一次。5、每学年每位研究生只能参评一种单项奖。申请单项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同时申请等级奖学金。6、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与相关二级学科学术型研究生排序;7、相关申请材料须认真如实填写。8、未按时间规定在系统中申请和报送申请材料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四、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比例、等次及额度表 1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的额度及标准等 级 评 定人数比例 奖 学金 额 度 奖 学金来源学校 4000元一等 奖 20% 8000元 /年导师 4000元学校 3000元二等 奖 60% 6000元 /年导师 3000元学校 2000元三等 奖 20% 4000元 /年导师 2000元表 2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
4、额度及标准等 级 评 定人数比例 奖学金额度一等奖 10% 4000二等奖 30% 3000三等奖 40% 1500单项奖 10% 1000学院可视具体情况适当调整等级比例。五、研究生奖学金评定条件及办法(一)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2热爱所学专业,学 习勤奋, 严谨踏实,勇于 进取,积极创新,成 绩优良。3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 热爱劳动,勤 俭节约。4评选时应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内容。5研究生在学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取消其奖学金评定资格或暂停发放其奖学金:(1)违反国法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2
5、)有剽窃、做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行为不端者;(3)课程有补考或缓考科目者;(4)考试舞弊者;(5)在学期间休学、退学者,以及因各种原因学籍变动者;(6)未经批准,开学不按时报到注册或提前离校者;(7)不按规定缴纳学费者。(二)评定办法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在校期间评定三次。博士研究生入学后,对符合奖学金评定要求者,第一学年按平均等级发放,第二、第三学年参照硕士研究生对应年级奖学金评定办法。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在校期间评定两次,评定依据为上一学年度综合成绩。1、等级奖学金评定办法根据研究生教育的特点,奖学金的评定以学习成绩、科学研究和社会活动三个方面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各部分均量化为具体分值,三部分的单项
6、分值之和为最后总分值,以最后的总分值作为评选奖学金的依据。研二、博二总分值计算公式:总分值=学习成绩70%+科学研究成绩20%+社会活动10%。研三、博三总分值计算公式:总分值=科学研究成绩90%+社会活动10%。各部分计算分值如下:(1)学习成绩学习成绩由学位课和非学位课成绩组成,其中学位课占 70%,非学位课占 30%。计算公式如下:学位课程成 绩 该课程学分非学位课 程成绩该课程学分学习成绩=课程学分70%+课程学分30%(2)科学研究成绩科学研究分为科研获奖、发表科研论文和主持科研项目三部分,即:科学研究成绩= 科研获奖 成绩30%学术论 文发表成绩30%+主持科研项目40%。参与 统
7、计 的科学研究成果均应为 研究生在读期间取得的成果,所有成果只能参评一次,已使用过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取得专利授权或通过品种审定的情况按照科研获奖相应等级计分。科研获奖成绩=获奖+专利+品种具体评价标准如下表 3、表 4 和表 5:表 3 科研获奖计分标准(单位:分/项)等次获奖级别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国家级奖 200 150 100省部级奖 100 70 40市州级 30 20 10品种审定:国审品种审定 100 分/项、省级品种审定 40 分/ 项;专利项目:获得发明专利 50 分/项,获得实用新型专利 30 分/ 项。注:根据研究生在科研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或品种审定证书中的排名情况,排
8、名每递减一位相应减去 10 分,以此类推。科研获奖分值可累加,取得专利授权或品种审定证书的情况按照科研获奖相应等级计分。表 4 出版专著或发表科研论文的计分标准(单位:分/篇)论文级别 发表论文或被收录刊物级别 分值专著 出版社正式出版 70一级 SCI、EI 70二级 一级学术期刊 50三级中文核心期刊(2011 年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目录)30四级一般期刊(农学院指定期刊)、贵州大学硕博论坛10注:发表科研论文第一署名单位须为贵州大学,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发表科研论文的分值可累加,论文必须是在公开出版的正式刊物上发表的见刊的论文,末见刊有录用通知的需有正式发票及校样,增刊和会议论文集不能作为参
9、评依据。表 5 主持科研项目计分标准(单位:分/项)科研项目级别 分值国家级 200省部级 80市州校级 40(3)社会活动成绩社会活动得分由参加社会活动获奖和辅导员评价得分组成。a、参加社会活 动获奖按照表 6 计分表 6 社会活动获奖的计分标准(单位:分/项)等次获奖级别一等奖或第一名二等奖或第二名三等奖或第三名其他国家级 60 50 40 20省部级 40 30 20 10市州校级 30 20 10 5注:社会活动获奖是指在国家、省和学校举行的学生干部评优评奖、各种学术、科技和文化体育活动中,代表学校或培养单位参加所获得奖励,其他社会组织组织的评奖活动不计入得分。获第四名奖项(含第四名)
10、以后或获奖中无等次划分者,一律按其它计分。获团体奖项的,按获奖总分除参加总人数的平均分计分,不足 5 分的按 5 分计算。获奖分值可累加。b、辅导员评价得分辅导员评价得分由基础分 50 分和加分 50 分组成。加分 50 分以学院研究生会(承担研会工作的同学,如中途退出,不加分)和研究生党支部打分为依据。2、单项奖学金评定条件为了鼓励在德、智、体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学校设立单项奖学金。每学年每位研究生只能参评一种单项奖。申 请单项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同时申请等级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种类: (一)创新创业奖奖励该学年中在理论创新、技术创新等方面作出艰苦努力并取得专家认可
11、成绩的研究生;奖励在科技成果向生产力转化、通过先进的管理方式与社会各界合作并产生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研究生。(二)社会实践奖奖励在本学年中参加校、院组织或安排的社会实践、挂职锻炼等活动并取得较大成绩的研究生。(三)社会工作奖奖励在群众组织、党团活动、班级工作、社 团工作、公益活动中组织管理能力较强、投入时间多并取得成绩的研究生干部。(四)文体活动奖奖励在文体活动中获得省级及省级以上奖励的研究生(个人前六名,团体前三名)。(五)其他特殊贡献奖奖励其他作出特别贡献或赢得重要社会荣誉的研究生。各类单项奖由培养单位推荐,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批。六、申请程序及日程安排1、学院将农学院评定工作实施细则
12、于 2014 年 10 月 14 日前报研究生管理处, 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公示。2、符合评定条件的研究生登录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以下简 称网站),填写申 请材料,导出申请表,请导师签上意见,并于 2014 年 10 月 15 日 17:30 前将申 请表(一式两份)及申请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1 份),校级等级奖学金自评表交学院研究生科,;2、2014 年 10 月 16 日-23 日学院奖学金评定小 组根据贵州大学农学院 2011-2012 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 实施细则中“ 评选办法”进行综合成绩的计算、汇总,并将核定综合成绩总分值进行排名,按排名以及学院奖学金名额提出奖学金的拟评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 3 天)并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网上审核确认;3、2014 年 10 月 27 日前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将最后评定结果、申请表、申请 材料报研究生院。贵州大学农学院2014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