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201201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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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页 共 10 页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4-2015 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关于做好 20142015 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贵大资字【2015】16 号)以及贵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贵大发201059 号、201581 号)文件精神和规定,外国语学院成立了2014-2015 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并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外国语学院 2014-2015 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时间安排2015 年 10 月 26 日10 月 30 日:个人系统申报2015 年 11 月

2、10 日11 月 12 日:个人申报、递交申报材料2015 年 11 月 13 日11 月 17 日:学院审核参评资格2015 年 11 月 18 日11 月 24 日:学院公示推荐人选、学院系统审核。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比例及额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年级 等级 奖励比例 奖励标准一等奖 5% 10000 元/年二等奖 20% 7000 元/年三等奖 30% 4000 元/年2014单项奖 2% 3000 元/年一等奖 10% 4000 元/年二等奖 30% 3000 元/年2013三等奖 40% 1500 元/年第 2 页 共 10 页单项奖 10% 1000 元/年三、评奖对

3、象及申请条件(一)评奖对象1. 2013 级评奖对象为全日制学历教育计划内非定向研究生、自筹经费研究生中非在职研究生;2014 级评奖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2. 没有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没有受到学院或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的;3. 上一学年没有补考课程且各门功课平均成绩在 70 分以上的;4. 没有考试舞弊行为;没有剽窃、做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行为不端的;5. 上一学年因休学、退学者,以及因各种原因学籍变动者不参加本次的奖学金评选。6. 符合贵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贵大发201059、201581 号)中规定的条件。(二)申请条件1. 热

4、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 取得贵州大学研究生学籍;4.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与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5. 完成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各阶段规定的内容和环节;6. 单项奖学金主要奖励管理能力较强、投入时间多,在社会工作中取得第 3 页 共 10 页突出成绩的研究生干部。获等级奖学金的研究生干部可申请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7. 研究生在评选学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本学年度学业奖学金评定资格或停止发放其奖学金。(1) 未经批准不按时报到注册或提前离校者;(2) 在学期间休学、退学及其他学籍变动者

5、;(3) 受到警告及严重警告违纪处分者;(4) 不按规定缴纳学费者;(5) 课程有补考科目者。8. 研究生在学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在校期间各类奖学金评定资格或停止发放其奖学金。(1) 有剽窃、做假、提供虚假信息等学术行为不端者;(2) 考试舞弊者;(3) 违反国法校规,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者。四、评定原则及要求1. 评审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2.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在学校核定的奖学金总额内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比例、奖励等级和奖励标准等进行动态调整。3. 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严格按照贵州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贵大发【2010】5

6、9、 【2015】81 号)文件和“实施细则” 的要求组织实施。4. 学院将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在评定工作过程中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维护研究生的正当权益。如有弄虚作假、渎职等行为,一经查实,将第 4 页 共 10 页严肃查处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设立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监督、举报电话:88292273举报申诉邮箱地址:。五、评定办法(一)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办法根据研究生教育的特点,奖学金的评选以学习成绩、科学研究(学术成果)、社会活动三个方面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各部分均量化为具体分值,三部分的单项分值之和为最后总分值,以最后的总分值作为评选奖学金的依据。学

7、业奖学金评定总分值计算公式如下:2014 级:课程考核积分98%+社会活动积分2%。2013 级:课程考核积分30%+科研(学术)成果积分60%+社会活动积分10%。1、课程考核课程考核由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学位课和非学位课程成绩组成,权重及计算方法如下:(1)2014 级 1 280%*0%SNSNM其中, 为课程考核积分, 为学位课(含必修课)成绩, 为该课程学1 1N分, 为非学位课成绩, 为该课程学分。 2S2N(2)2013 级第 5 页 共 10 页其中, 为课程考核积分, S 为课程成绩, N 为该课程学分. M2、科研(学术)成果科研(学术)成果包括:科研(学术)奖励、学术论文(专

8、著) 、专利和科研项目等。(1)科研(学术)奖励的计分标准(单位:分/项)等次获奖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国家级 200 150 100省部级 100 70 40市 级 30 20 10校 级 20 15 8院 级 10 7 4(2)学术论文(专著)的计分标准(单位:分/篇)人文社科类:论文级别 发表论文或被收录刊物级别 分值专著 与本专业相关的且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研究型专著 200一级 SSCI、SCI 折算因子属 A+级的期刊 200二级SSCI、SCI、EI 源刊;CSSCI 中折算因子属 A+级的期刊180三级 CSSCI 中折算因子属 A 级的 150四级 CSSCI 收录刊物

9、120第 6 页 共 10 页五级 CSSCI 扩展版刊物;北图核心刊物; 80六级 会议论文 EI、ISTP、A&HCI、ISSHP 收录 50贵州大学硕博论坛 (限一篇) 30七级一般学术刊物 20编著、译著、教材每万字 2注:发表论文必须是与本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字数 4000 字以上。(3)科研项目的计分标准(单位:分/项)科研项目级别 分值 主持人 第二参与 第三参与 第四参与 其他均分国家级 200 140 30 16 8 6省部级 80 56 12 6 3 2.4市厅级 40 28 6 3 1.6 1.2校级 20 14 3 1.6 0.8 0.6(4)科研(学术)成果的总分为上

10、述四项积分之和,要求:1. 所有成果署名(所属)必须为贵州大学;2. 成果必须是在读研期间完成;3. 所有成果在各类奖学金评定中不能重复使用。3、社会活动社会活动包括:管理人员评价(辅导员、班主任等) 、担任社会职务、社会活动获奖等部分组成。(1)管理人员评价计分标准(单位:分/项) 参与社会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并承担志愿者相关工作,参加国家级相关志愿者活动并提供证明第 7 页 共 10 页每次按 5 分计算;参加省级志愿者活动按每次 3 分计算;参加校级志愿者活动按每次 2 分计算; 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参加校、院组织的调研实践分别计 10 分、5 分。 (校组织社会实践活动由研究生院提供证明,院组

11、织社会实践活动以提交暑期社会实践报告为依据) ; 组织、参与学院活动策划组织学院活动按每次 5 分计算,参与组织学院活动每次按 3 分计算,积极参与学院活动每次按 1 分计算。注:本部分按照学生实际情况进行加分,每项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总分不得超过 50 分)。(2)担任社会职务的计分标准评价担任职务优秀 良好 评价单位校级 60 40 研究生工作部院级 40 20 培养单位班级 30 10 班级(3)社会活动获奖的计分标准(单位:分/项)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等次获奖级别个人团体个人团体个人团体其它国家级 100 80 80 60 60 40 10省部级 60 50 40 30 20 1

12、0 8地市级 40 35 20 15 10 5 6第 8 页 共 10 页注: 团体获奖分数 由获奖人员均 分。(4) 社会活动总分为上述四项积分之和,要求:1. 管理人员评价,各培养单位须制定具体的评分标准;2. 社会活动中“担任职务”由聘任单位评价计分,以最高级别计,不累积计分;3. 社会活动累积计分不能高于 200 分;4. 奖项积分由培养单位组织认定。(二)单项奖学金评定办法每位研究生只能参评一种单项奖。申请单项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同时申请等级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的种类:创新创业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其他特殊贡献奖。六、评定程序1. 制定并公布实施细则外国语学院根据贵州大学

1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 的规定制定学院的评定工作实施细则,于 2015 年 10 月 20 日报研究生管理处,审核通过后在学院内部进行公示。2. 研究生个人申请符合评定条件的研究生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之前,进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http:/gs (以下简称网站) ,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点击页面左侧“2015 年奖学金申请”或“2015 年单项奖学金申请”链接,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保存申请” 。校 级 20 15 15 10 5 3 4院 级 10 4 4 2 2 1 2第 9 页 共 10 页3.学院审核及公示学院对申请者进行初审,按学院

14、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确定拟评定人员名单及等级,公示拟评定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学院于2015 年 11 月 25 日前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 http:/210.40.3.222/ugims,依次点击页面左侧“学生申请审批” 、 “奖励审批” 、 “2015 年奖学金申请” ,然后在页面右侧完成审核并提交。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申诉。3. 学校审核及公示研究生管理处组织专家对单项奖学金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等级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

15、研究生管理处在管理系统完成确认。4. 学校发放证书及奖金。奖学金奖励发放参照关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等不重复享受奖励的通知规定执行。七、申报奖学金需提交的材料(一)学业奖学金1. 研究生院出具的学习成绩单。提交学习成绩单时请按照本实施细则将学习成绩进行相应计算,并将计算结果写在成绩单上;2. 申请者应自己先行核算初评得分,填写到初评得分表,并同时上交得分表纸质档和电子档;3. 上一学年与本次奖学金评比有关的科研项目、学术论文、专利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提交时同时核查原件;第 10 页 共 10 页4. 所进行的科研活动的支撑材料;5. 所进行的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6. 申请人提交

16、材料应在 2015 年 11 月 12 日下午 18:00 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7. 应在完善自己的材料后再进行交纳,一旦上交,不再进行材料的补交和添加。(二)单项奖学金1. 申请单项奖学金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2. 贵州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定信息表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各一份,电子文档使用 Excel 编辑。八、特别说明在校期间已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不能再参评同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读研期间只能申请评定学业奖学金两次。九、本实施细则为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讨论通过的评定办法,只接受实名反映和举报,任何匿名举报一律不受理。评定小组将会对实名举报人进行保密。十、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贵州大学外国语学院2015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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