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方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根据花都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方案并结合本镇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第二条 本方案适用于纳入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第三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保障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到设计排放标准。第四条 本方案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是指污水收集管道和污水处理站内所有与系统运行相关的构筑物、机电设备以及相关附属设施等。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内容第五条 镇级管理
2、部门:中心镇建设办。农村污水治理设施验收合格后,由中心镇建设办统一管理,并接受区农业局的监督。管理内容:对农村污水设施进行全面管理,包括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进、出水水质进行检测,对污水治理设施水质处理情况进行评价。2第六条 村级管理部门:污水处理设施所属村(居)委。相关村(居)委在中心镇建设办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本村(居)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管理。管理内容: 1.对处理设施所属设备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系统,保证技术资料完整,记录运行维护情况。设备的停用、报废、拆除等应报中心镇建设办批准后方可进行;2.将污水治理设施概况、平面布置图、操作细则以及管网检修、设备 操作的安
3、全规程等上墙明示,并规范填写运行记录;3.每天检查沙井、污水泵、厌养池、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设备安全及正常运行,并做好每日的例行检查记录和运行记录,对污水设施做好防损防盗;4.污水设备(含沙井盖、污水泵等)被抢被盗或损坏等,立刻通知维护公司修复,如不能立刻修复,应立刻做好防范措施;5.督促维护公司做好日常维护;6.负责本村污水接入污水管网的审批,并每月报中心镇建设办备案, 对违法接入污水管网的行为进行纠正。第七条 维护公司由镇招标办招投标确定,负责对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进行具体维护管理,并接受中心镇建设办、相关村(居)委的管理和监督。管理内容:1.定期检查污水井、管道和污水收
4、集沟渠,清理淤积物,保持管道和沟渠的过流通畅。32.每周需对格栅进行清渣一次,以保持格栅井的正常功能。3.每周对沉砂井进行检查,清除大颗粒污染物;每三个月需清渣一次,以发挥沉砂井的正常功能。4.每半年对集水池清淤一次,以防止泥沙淤积造成水泵堵塞。5.每年对厌氧池清淤一次以防止污泥淤积。厌氧池作业时,要先打开全部的检查井井盖强制通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入,防止发生窒息或中毒事故。6.每周对人工湿地内杂草、病虫害以及植物残体进行清理。根据气侯环境,视植物生长情况对人工湿地植物进行收割和补种。8.及时清理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9.做好构筑物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10.按照设备使用说明的要求定
5、期检查维护水泵等机电设备;11.对损坏、被盗的设施及时进行修复。12.加强管理,确保出水水质合格。13.其它未列出的维护事项。第三章 管理工作基本制度第八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岗位的设置由所属村委指定 1 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兼职人员按每年收取2400 元污水设施管理补贴。第九条 设施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41.管理人员需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办事认真负责,有高度的责任感。2.管理人员须经过中心镇建设办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3.管理人员须熟悉维护管理工作对象(包括设备、工艺等),熟悉维护方法和维护技术指标,操作训练。第十条 村(居)设施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1.根据操作规程对
6、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中心镇建设办汇报。2.每天检查沙井、污水泵、厌养池、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设备安全及正常运行,并做好每日的例行检查记录和运行记录,对污水设施做好防损防盗;3.对本村污水设施档案进行管理。4.污水设备(含沙井盖、污水泵等)被抢被盗或损坏等,立刻通知维护公司修复,如不能立刻修复,应立刻做好防范措施。5.督促维护公司做好日常维护。6.负责本村污水接入污水管网的审批,并每月报中心镇建设办备案, 对违法接入污水管网的行为进行纠正。第十一条 技术档案、资料和原始记录是进行维护管理的依据,中心镇建设办应当建
7、立健全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确定专人保管,资 料完整。第十二条 技术档案、资料和原始记录应包括以下项目:51.工程设计、施工、竣工资料和验收移交记录等;2.处理设施的说明书、图纸、维护手册;3.各种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维护指标、技术文件和有关规定等;4.原始记录、重大故障报告及处理结果;5.年度检修测试记录。第十三条 各村(居)委应当建立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报告制度。各村(居)委应当在每月上旬将上月的运行维护情况上报中心镇建设办。中心镇建设办将本镇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情况汇总整理后,上报区农业局农村办备案。第十四条 各村(居)委应按要求向中心镇建设办报告以下情况:1.每季度报告进、出水水质、
8、水量以及处理达标率等重要指标;2.每年 1 月上旬,报告本上年度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情况;3.进出水水质、水量出现异常,影响正常运行的,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危害后果;4.因污水治理设施维修,确实需停运或部分停运的,应提前向中心镇建设办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四章 养护经费使用管理第十五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养护经费是指各级政府6安排的用于纳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专项资金(详见附件),要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专款专用。按照区农村污水维护方案,我镇目前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已完工需维护的村有 31 条,共需维护经费约 67
9、 万元。第十六条 中心镇建设办负责统筹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费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养护经费实行预算管理,中心镇建设办根据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和本年度养护经费使用情况,编制下年度养护经费预算,落实资金计划。第十七条 中心镇建设办负责养护经费的本级专项补助资金的预算编制、拨付和使用监督。第十八条中心镇建设办会同财政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养护经费的审核拨付,监督资金规范使用。第十九条 维护经费 的划拨根据各村维护情况按季度下拨给维护公司。第五章 设施大中修改造经费管理第二十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大、中修经费和各种硬件设施改造经费是指花都区财政安排用于农村生活污水
10、治理的专项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第二十一条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大中修改造经费由中心镇建设办报区农业局统筹安排,并实行预算管理。第二十二条 中心镇建设办根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大中修改造的情况和本年度改造使用情况,编制下年度改造经费预7算,落实改造资金计划。第二十三条 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更新改造费用,超大自然灾害造成的较大工程抢险,水毁工程修复及其它专项费用。第二十四条 其它超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项目开支范围的费用。第二十五条 大中修改造主要包括:具体安排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维修工程项目与内容(附件 2)。第六章维护管理考核第二十六条 维护管理考核采用二级考核制度。
11、中心镇建设办对各村(居)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建议纳入花东镇村干部目标管理及考核奖励方案),各村(居)对维护公司维护管理工作进行考核。1.村的考核。由中心镇建设办按照花东镇村(居)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标准的要求考核评分,所得分数列入花东镇村干部目标管理及考核奖励方案。2.维护公司的考核。中心镇建设办按照花东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考核标准组织相关村(居)污水设施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的维护情况进行考核。第二十七条 相关村(居)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1.污水设施被盗。2.污水设施损坏或被盗是否及时通知维护公司修复,在修8复前是否做好安全防范措施。3.污水处理设施档案的管理。4.污水接入污水管网的
12、审批,违规接入污水管网是否处理。5.上报制度是否执行。第二十八条 维护公司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1.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情况包括污水收集管道、污水收集沟渠、沉砂井、格栅井、集水井、厌氧池、人工湿地等的日常维护情况。2.处理站内的泵等机电设备的维护情况。3.处理站出水水质达标情况。4.处理站内的环境卫生、绿化等的维护情况。第二十九条 考核工作按照要求考核评分。中心镇建设办应将考核结果予以统计、分析、总结、并进行通报。第三十条 考核采取定期、不定期及监督考核三种方式。第三十一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年考核成绩由全年历次考核成绩平均值确定。考核按分值分段计算。考核成绩 90 分以上(含 90 分)为优;
13、8589 分(含 85 分)为良;8084 分(含 80 分)为及格;80 分以下为不及格。第三十二条 考核成绩必须在及格以上,凡第一次不及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第二次不及格的予以书面警告;第三次不及格的,各村(居)委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发下年的年办公费用,维护公司按照每村 17000 元扣发下年的维护费用,必要是建议镇党委政9府更换维护公司。第三十三条 因维护管理不善造成人身伤害事故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各村(居)委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第三十四条 处理设施内出现人工湿地植物大面积缺株和机电设施维修不及时等问题,中心镇建设办发出书面通知并落实维修费用后,仍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由中心镇建设办直接补种
14、和设备维修更换,费用从维护费用内出,并停拨维护公司该村下年的全部养护经费。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五条 新增农村污水处理系统管理按人平计算费用纳入维护公司管理,并执行本方案。第三十六条 本方案由中心镇建设办负责解释。第三十七条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限二年。二 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10附件 1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维修工程项目与内容序号 维修项目 维修内容2 污水收集管道(含明渠、明沟、暗渠等)的更换 主要包括塑料管道的破除更换、砼制管道的破除更换、坍塌段明渠(明沟)的重修、坍塌段暗渠的重修等。5 其余附属设施(含格栅井、倒虹井、沉砂井维修) 主要包括格栅井格栅的更换、倒虹井的修 补、沉砂井的
15、维修等6 水处理设施池体的维修主要包括使用超过十年的水池的大修、池体内外壁抹面的维修、混凝土破损修补、裂缝处理和伸缩缝填料填充等。7 污水处理设施填料的翻新(添加)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内部填料的更换、翻新 (再生)、漏失填料的补充等。8 污水处理设施联通管道的维修更换 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设施各构筑物之间联通管道的维修及更换。11 人工湿地(氧化塘)等水工建筑物维修主要包括人工湿地底部硬底化、砖砌池体的批荡、养 护土方、砌石护坡勾缝、砌石护坡修补、防冲设施破坏抛石、反滤排水设施、出水底部构件、混凝土破损修补、裂缝处理和伸缩缝填料填充等。13 人工湿地填料的翻新及漏失填料的补充主要包括人工湿地底部填料的翻床、清洗及级配铺填,以及日常漏失填料的补充。16不可抗力造成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的破坏修复及工程应急抢修费用、污水处理设施的更新改造等硬底改造工程,提升泵用电报 装, 动力点每月电费,人工湿地和厌氧池每五年换填料,种植水生植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