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贵州省国土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招招 标标 文文 件件招标编号:GBZ2018-N2010项目序列号: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二一八年四月第 2 页 共 84 页总 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 评分办法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五部分 采购清单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和资质证明文件第 3 页 共 84 页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 4 页 共 84 页招标公告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受贵州省国土资源技术信息中心的委托,对贵州省国土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一、采购项目名称:贵州省国土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二、招标编号:GBZ2018-N2010三、项目序列号:四
2、、采购项目预算:500 万元五、招标内容及要求:1.采购内容:贵州省国土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详见采购清单)A 包:贵州省国土资源共享公共服务平台(A 包预算 220 万) B 包:贵州省国土资源共享公共服务大数据平台建设(B 包预算 150 万)C 包:贵州省国土资源共享公共服务应用服务系统建设(C 包预算 130 万)投标人可以报名参与全部标包,但是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可中 1 个标包,中标规则按 ABC 包顺序确认。2.服务期:6 个月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六、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基本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具
3、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6 年度或 2017年度经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和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财务状况报告,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 年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第 5 页 共 84 页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
4、时间开标时间:2018 年 4 月 日上午 9:30 时(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 4 月 日上午 9:30 时(北京时间)投标、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 65 号,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九、其他要求:1.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人民币:A 包肆万元整(4 万元);B 包叁万元整(3 万元);C 包贰万伍仟元整(2.5 万元),作为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电汇形式交纳。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2.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 2018 年 4 月 日 09:00:00 至 2018
5、年 4 月 日17:00:003. 投标供应商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时间为开标时间 15 天前,逾期不予受理。4.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2018 年 4 月 日上午 9:00 时起至2018 年 4 月 日下午 17:00 时止,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网站上下载(交易中心电话:0851-88309675,交易中心网址:http:/ 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整十、招标代理机构相关信息: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龙滩坝路腾祥迈德国际 A2 栋 15 楼联系部门:业务二部联系人:吴萍、张浩电话:0851-86850866十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信息:开户银行
6、: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户名: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0109001400000182支行号:313701099123第 6 页 共 84 页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二一八年四月 日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第 7 页 共 84 页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对本招标文件的具体补充,如有矛盾,以本附表为准。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请在财政部门指导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投标须知一、说明“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企业“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供应商须承担的服务内容第 1.1 项 定义“采购人”系指本次购买
7、服务单位第 1.2 项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贵州省国土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第 1.3 项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采购人已落实用于支付本项目采购合同付款的专项资金第 1.4项合格的供应商1、凡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持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基本条件第 1.5 项 投标要求和 交货时间1、供应商必须对采购清单中所有货物或服务内容进行投标报价2、服务期:6 个月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 1.6 项 投标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第 1.7
8、 项 采购项目 贵州省国土资源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第 1.8 项 采购人名称:贵州省国土资源技术信息中心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 242 号五号楼 436 电话:0851-86854701联系人:肖老师第 8 页 共 84 页第 1.9 项 采购代理机 构名称: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北路龙滩坝路腾祥迈德国际 A2 栋 15 楼电话:0851-86850866联系人:吴萍、张浩第 1.10 项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二、招标文件第 2.1 项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贵州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是指用以阐明所需的货物或服务、招标投标程
9、序、合同条款及相关内容的文件。招标文件由下列部分组成: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第四部分 采购清单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和资质证明文件注: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标准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所提交的应答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招标文件的澄清1、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2、需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请按投标须知前附表所列时间内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予受理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收到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研究,需要回答的
10、问题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发送给每个获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4、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招标文件的修改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或依据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而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以公告和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第 9 页 共 84 页2、为使供应商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公告及书面形式通知已获得招标文件的每一个供应商3、被修改的文件是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第 2.2 项 招标文件的 提供期限 2018 年 4 月 日上午 9:
11、00 时至 2018 年 4 月 日下午 17:0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的条件投标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场登记备案。第 2.3 项 招标文件的购买方式2018 年 4 月 日上午 9:00 时至 2018 年 4 月 日下午 17:00(节假日除外),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并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后在网站上下载(交易中心电话:0851-88309675,交易中心网址:http:/ 2.5 项投标人要求澄清的截止时间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请于开标时间 15 天前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或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提出问题,逾期
12、不予受理。第 2.6 项 投标截止时 间 2018 年 4 月 日(星期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写第 3.1 项 备选方案 不接受 接受第 3.2 项 采购项目预 算 500 万元(A 包 220 万、B 包 150 万、C 包:130 万)第 3.3 项 样品提供的 规定 本次招标不适用第 3.4 项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A 包:肆万元整(4 万元);B 包:叁万元整(3 万元);C 包:贰万伍仟元整(2.5 万元)。投标保证金:按以上注明的费用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前)以电汇形式递交至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截止后 30 天(日历日)内保持有
13、效。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展览馆支行户名: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0 页 共 84 页账号:0109001400000182支行号:313701099123投标保证金缴纳要求:1、供应商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进行报名操作。2、供应商在交易平台中进行投标保证金缴费登记操作(通过“缴费”功能),并获取到 9 位缴费码(2 位字母开头,7 位数字结尾)。3、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具体办理银行业务:4、保证金必须存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5、保证金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到账截止时间前存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缴付时间以保证金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6、保证金必
14、须一次性足额存入,不能分多次缴纳;7、供应商在银行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业务单附言中准确无误地写清 9 位缴费码(附言中只能写缴费码,不能写其他任何信息,否则,缴纳保证金无效)。8、投标供应商凭银行进账凭证、授权书(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到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第 3.5 项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及退还1、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交纳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4、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5、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中标供应商需提供一份合同原件给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a:供应商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自行更改其投标;b: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c: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d:其他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不予退还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