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21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文稿为做好xxxx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和x省教育厅关于做好xxxx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县(市)区属小学、初中由本级教育局依据相关政策确定招生条件和入学办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采用学区制,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登记。原则上,按照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依据学生和父母的户口及房产情况,由对应学区学校接收学生入学。本方案所称“房产”不含门市房;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的(学生和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除外),父母产权占比份额超过xx%(不含xx%)的学生可在本房产所在地入学。以下所述房产均要符合此条件。入小学的适龄儿童要年满x周岁。出生日期限制在xxxx年x月xx日前,x月x日以后出生的均无法建立学籍。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学生方可延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