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备案事项流程图否是 主办机构: 沁县水利局农水科 监督主体: 沁 县 水 利 局 监督电话: 0355-7023900 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资料提出申请 提供材料: 1 .项目法人组建资料;2. 批准的初步设计;3.建设资金文件;4.主体工程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5.质量安全监督手续;6.主要设备和材料来源资料;7.施工准备和征地移民等其他资料。 ”是否通过 受 理 (1 个工作日)审 查( 2 个工作日)资料是否齐全作出决定(2 个工作日)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2 个工作日)送 达(2 个工作日)事后监管63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备案事项流程图否是 主办机构:沁县水利
2、局农水股管理科监督主体: 沁 县 水 利 局 监督电话: 0355-7023900 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资料提出申请提供材料:1、 施工组织设计2、 安全生产措施方案3、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通过 受 理 (1 个工作日)审 查( 5 个工作日)资料是否齐全作出决定(2 个工作日)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2 个工作日)送 达(2 个工作日)事后监管64取水计划下达事项流程图否是 主办机构:沁县水利局行政审批科(水资办)监督主体: 沁 县 水 利 局 监督电话: 0355-7023900 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资料提出申请提供材料:1、取水许可申请。2、本年度的取水情况总结(表)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表)
3、 。是否通过 受 理 (1 个工作日)审 查( 5 个工作日)资料是否齐全作出决定(3 个工作日)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3 个工作日)送 达(2 个工作日)事后监管65新增地下水取水指标或者开凿新井批准事项流程图否是 主办机构:沁县水利局行政审批科(水资办)监督主体: 沁 县 水 利 局 监督电话: 0355-7023900 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资料提出申请提供材料:增加取水量申请。是否通过 受 理 (1 个工作日)审 查( 5 个工作日)资料是否齐全作出决定(3 个工作日)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3 个工作日)送 达(2 个工作日)66对取水许可证持有人的取水量予以核减或者限制事项流程图否是 主办机
4、构:沁县水利局行政审批科(水资办)监督主体: 沁 县 水 利 局 监督电话: 0355-7023900 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资料提出申请提供材料:减少取水量的申请。是否通过 受 理 (1 个工作日)审 查( 5 个工作日)资料是否齐全作出决定(3 个工作日)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3 个工作日)送 达(2 个工作日)事后监管67采矿排水登记事项流程图否是 主办机构:沁县水利局行政审批科(水资办)监督主体: 沁 县 水 利 局 监督电话: 0355-7023900 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资料提出申请提供材料:实际排水量报表。是否通过 受 理 (1 个工作日)审 查( 5 个工作日)资料是否齐全作出决定(3
5、 个工作日)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3 个工作日)送 达(2 个工作日)68河道排污口设置和扩大审批其他权力事项流程图主办机构: 沁县水利局管理科(水资办) 监督主体: 沁 县 水 利 局 监督电话: 0355-7023900 是是提出申请受 理(1 个工作日)决 定(3 个工作日)办 结送 达(2 个工作日)否审 查(5 个工作日)是否通过实行受理单制,载明受理事项、办结时间、受理人签字等。事后监管是否通过资料补正否申报材料:1、设置排污口申请书;2、新建、改建或者扩大排污口所在位置、规模、范围等资料; 3、项目有关批准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评审意见、计划部门核准文件等;4、当地
6、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5、建设项目排水、排污资料等资料。69水 工 程 利 用 堤 顶 、 坝 顶 或 者 戗 台 兼 做 公 路其 他 权 力 事 项 流 程 图主办机构: 沁县水利局管理科 监督主体: 沁 县 水 利 局 监督电话: 0355-7023900 是是提出申请受 理(3 个工作日)决 定(5 个工作日)办 结送 达(2 个工作日)否审 查(5 个工作日)是否通过实行受理单制,载明受理事项、办结时间、受理人签字等。事后监管是否通过资料补正否申报材料:(一)填堵、占用、拆毁、废除江河故道、旧堤原有水利工程设施须提交的材料目录:1、申请书(含缘由、依据、设施位置、规模等内容)2、有
7、关技术论证资料和补偿措施;3、有利害关系第三者的承诺书或有关协调意见。 (二)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有关活动审批须提交的材料目录:1、申请书(含活动依据、规模、时间、地点、范围) ;2、安全影响评价报告等有关技术论证资料;3、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者合法的水事权益的,应当提交有关协调意见书。70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流程图否是 主办机构: 沁县水利局管理科 监督主体: 沁 县 水 利 局 监督电话: 0355-7023900 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资料提出申请提供材料:1、项目法人组建批准文件; 2、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3、年度投资计划下达文件; 4、质量监督书; 5、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招
8、标资料和合同;6、其他有关资料是否通过 受 理 (1 个工作日)审 查( 5 个工作日)资料是否齐全作出决定(2 个工作日)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2 个工作日)送 达(2 个工作日)71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事项流程图否是 主办机构: 沁县水利局管理科(农水股) 监督主体: 沁 县 水 利 局 监督电话: 0355-7023900 一次性书面告知补正资料提出申请提供材料:1、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申请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水利水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是否通过 受 理 (1 个工作日)审 查( 5 个工作日)资料是否齐全作出决定(2 个工作日)作出不予办理的决定(2 个工作日)送 达(2 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