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2011 年自主单独招生招 生 简 章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新路,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简章。一、招生对象及范围江苏省具有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职高、中专、中技)学历,并报名参加 2011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毕业生。凡未参加普通高校考试统一报名的,可于 1 月21 日前到当地招办补报名。二、招生专业、人数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学费(元/年)计划专业科类备注1 数控技术 3 年 4140 60 招收中职生 15 名2 机电一体
2、化技术 3 年 4140 60 招收中职生 15 名3 计算机应用技术 3 年 4140 454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年 4140 45工科5 市场营销 3 年 4140 55 招收中职生 10 名6 物流管理 3 年 4140 457 旅游管理 3 年 4140 458 酒店管理 3 年 4140 45经管合计 400三、报名办法(一)报名考生报名必须提供江苏省普通高考考生号。凡未参加普通高考统一报名的,必须于 1 月 21日前到当地县(区)招办补报名并领取考生号。(1)报名形式: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或到学院现场报名。(2)报名网址:。(3)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
3、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确认提交。(4)现场报名地址: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无锡市高浪路 1600 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J3-110 室)。(5)报名时间:1 月 20 日 - 1 月 25 日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1 月 25 日 24:002(6)1 月 30 日前到所在地招办确定报考信息,同时缴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联合测试科目费用。考生所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二)志愿填报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二个专业志愿和一个服从志愿,多填无效。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的必须在同一专业科类内。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只能填报对口专业。(三)资格审查考
4、生报名后须于 1 月 30 日前到所在地招办确定报考信息。学院对所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于 1 月 30 日在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上进行公布,并将名单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四、现场确认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于 4 月 1 日4 月 10 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学院招办进行技能考核或面试信息确认,并缴纳报名考试费。(一)确认时须提供的材料1、无锡职业技术学院 2011 年自主单独招生报名信息表上报学校联和考生留存联。2、学业水平必测科目等次证明材料(A4 纸)。3、中学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A4 纸);4、符合有关破格录取条件的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证明考生具有突出才能的相关材料原件、复
5、印件(A4 纸),以及作品;5、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三张;6、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 纸);7、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A4 纸)。8、符合体、艺特长生选拨条件的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A4 纸)。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如考生本人因故不能到现场确认,可由家长代其确认。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缴纳费用外,还须提供家长身份证及复印件(A4 纸)、考生身份证复印件(A4 纸)和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如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可由学校派老师统一办理确认手续。除按要求提供考生材料和缴纳费用外,还须提供学校
6、介绍信、教师身份证及复印件(A4 纸)、考生身份证复印件(A4 纸)和考生委托书。考生委托书在其身份证复印件背面书写。(二)报名考试费31、普通高中生毕业生:140 元(其中报名费 20 元、面试费 60 元、职业倾向测试费 60 元)2、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200 元(其中报名费 20 元、面试费 60 元、技能测试费 60 元、职业倾向测试费 60 元)另外,参加体艺特长生项目加试的考生须缴纳专项测试费 60 元,参加学院组织的基本知识测试的考生须缴纳测试费 26 元,考生交通,食宿自理。五、体检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五官端正,符合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六、考核办
7、法在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采用“文化联合测试+面试(技能测试)+职业倾向测试”形式对考生进行考核。考核共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文化联合测试,第二阶段为学院组织的面试(技能测试)与职业倾向测试。(一)第一阶段学院对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联合测试。联合测试安排在 3 月21 日进行,考生集中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考试工作委托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组织进行。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以A、B、C、D 四个等级呈现。(二)第二阶段对已参加了第一阶段省文化联合测试的全部科目考核的考生,学院将根据考生的类型进行不同形式的测试,其中对普通
8、高中毕业生生采用“基本知识测试+面试+职业倾向测试”形式,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采用“基本知识测试+技能测试+面试+职业倾向测试”形式。第一阶段测试数学达到 C 级的工科类考生和语文达到 C 级的经管类考生,如其三门测试等级达到 2C,可免于参加第二阶段的基本知识测试,成绩按每门 A 级加 90 分、B 级加 80 分、C 级加 70 分、D 级加 40 分折算,第一阶段取得 3A 成绩的考生优先录取。1、面试组织:学院聘请专家成立面试专家组,对考生进行面试。形式:专家提问,考生现场解答,才艺及作品展示,专家集体评分。总分:200 分。2、职业倾向测试:通过心理测试软件对考生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9、,该项测试评价在录取时作参考。43、技能测试(此项考核只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组织:按专业大类拟定技能测试方案。命题:由学院组织专家分专业大类,并参照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进行命题,样题于 3 月 25 日前向社会公布。形式:考生现场进行技能测试,专家集体评分。总分:200 分。考试内容 参加考生 考试形式 考试时间1、自然科学、人文科学基本知识和英语基本应用能力(基本知识测试);联合测试未达到学院要求的考生客观题答题卡2、人际交往基本常识;3、语言运用与表达能力;4、逻辑推理能力、综合解决问题能力;全体考生 面试5、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全体考生 计算机答题6、基本技能操作能力。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10、考生技能操作4 月 17 日(三)相关要求1、省联合测试委托各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组织,请各位考生按招办要求,于 3月 21 日到规定考点参加考试。2、参加第二阶段测试的考生须在 4 月 16 日(8:30-16:30)到学院报到并交验本人身份证原件。确认身份后,学院发放准考证。考生必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双证,参加第二阶段考核。交通、食宿自理。七、录取办法(一)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按科类、生源类型分别划定录取控制线。(二)录取总分高中生:基本知识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政策加分中职生:基本知识测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政策加分(三)录取原则:依照
11、“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同时参考职业倾向测试评价,按科类、生源类型分别进行择优录取。(四)确定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5(五)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八、照顾政策(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1、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 10 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 20 分。2、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 20 分。3、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 10 分。4、归侨、归侨子女
12、、华侨子女,录取时可加 20 分。(二)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学院将根据考生 2010 年前(含 2010)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按科目进行等级加分,A 级每科加 20 分,B 级每科加 10 分,C 级每科加 5 分。取得3A 成绩的考生优先录取。(三)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持高级技能等级证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生,经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技能测试可免考,按满分 200 分计入总分。对获得与我院招生专业相关的国家级技能竞赛三等奖、省级技能竞赛二等奖的考生经本人申请,报经省教育厅审核可实行免试入学。(四)省语数外联合测试取得 3A 成绩的考生优先录取。(五)有一定技能和专长的考生、面试特别优
13、秀的考生,经学院单独招生专家小组确认,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录取时进行适当加分,加分额度不超过 50 分。(六)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住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九、破格录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经考生申请,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并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在学院录取分数线下 50 分以内破格录取。(一)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考生。(二)在高中阶段
14、有发明创造的考生。(三)在高中阶段获市级以上表彰的考生。十、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为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 2011 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 156名。(一)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类别 项目 人数声乐 2舞蹈 2器乐 3艺术特长生播音与主持 2体育特长生 田径、篮球 6合计 15注:每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2 名。(二)报考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县(区)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等)。(三)报考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
15、,除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外,还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加试通过比例不超过 1:3。各项目加试内容及加试考生名单将于 4 月 10 日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及时查看。参加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的考生还需另外缴纳加试费用 60 元。(四)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录取,加试成绩通过且单招考核总成绩不低于相关科类最低录取线下 50 分。 十一、日程安排时 间 事 项1 月 20-25 日 考生登录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填报志愿。1 月 30 日前 考生到所在地招办确定报考信息1 月 30 日 报考资格审查,公布考生名单,并向省考试院上报考生数据3 月 21
16、 日 省联合测试3 月 25 日前 公布技能测试样题4 月 1-10 日 现场确认4 月 10 日前 发布联合测试成绩,公布第二阶段测试名单、特长生加试项目及名单4 月 16 日 发放准考证4 月 17 日 基本知识测试、面试、技能测试、职业倾向测试、特长生项目加试5 月 10 日 网上公布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5 月 20 日 网上公布省考试院的批准录取名单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十二、领导与监督机制7(一)我院成立由院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二)成立由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纪检监察人员为成员的
17、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监督小组,对单独招生进行全过程监督。(三)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十三、违规处理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 18 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十四、相关事宜(一)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此项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11 年六月的普通高考,未录取的学生可以继续参加六月份的高考。录取考生完全等同于高考普招考生。(二)入学后学院进行身体和资格等复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
18、入学资格。 (三)单独招生各专业的录取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公布的单独招生计划数。如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单独招生计划的专业(招生人数不符合开班条件),学院将取消此专业,被录取考生调剂到其他相应专业。十五、联系方式地 址:无锡市高浪路 1600 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J3-110 室。乘车路线:无锡火车站乘 77 路、市内 95 路公交车至江南大学(无锡职院)站;市内 105 路、快 1 线到小拇浜村站下车右拐 50 米至学院北门。咨询电话:0510-85916111 85916333 85916777 85916888 85916006(传真)电子邮箱:无锡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无锡职业技术学院网址:十六、未尽事宜请注意网站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