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工程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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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1 -徐州工程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为配合学校岗位津贴实施办法改革,进一步健全、完善科研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科研积极性,提高我校科研水平,促进学科、专业建设,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科研工作量计算范围1、各级各类科研立项课题;2、公开出版的学术类专著,编、译著;3、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艺术作品;4、专利成果;5、获奖的科研成果;6、艺术类作品被省级及以上博物馆、美术馆收藏及获奖或参展;7、科研平台;8、科研成果转化等。二、科研工作考核内容及标准:1、科研课题项 目 分 值重大项目 400重点项目 200国家各类计划一般项目 100重大项目 200重点

2、项目 70一般项目 30省(部)各类计划自筹经费项目 10- 2 -重大项目 40重点项目 20一般项目 10市(厅)各类计划*自筹经费项目 5*培育项目 5学校立项*一般项目 320万以下部分 3/万元横向项目(万元)超过20万部分 4/万元2、学术论文、著作项 目 分 值 备注Nature(自然 ,英国) 、Science(科学 ,美国)上发表的论文 500中国科学 、 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的论文 100在SCI(E)一区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100在SCI(E)二区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50在SCI(E)三区期刊上发表的论文、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EI(不含EiPageOne)收录的论文

3、 30在SCI(E)四区期刊上发表的论文、A&HCI(艺术与人文科学引文索引) 、EI收录的论文 20CSSCI检索论文,CPCI收录论文 20JCR分区表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文章发表当年分区表(大类)为准被新华文摘 、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长文转载 40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或被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25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 20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2000字以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0被新华文摘 、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 、 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论点摘编 6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10*其他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论文 2- 3 -*正式出版的国际性学术会议论文集论文 2

4、*正式出版的全国性学术会议论文集论文 1出版专著(教育部立项教材视同学术专著) (10万字) 20省立项教材(10万字) 12*出版编、译著(10万字) 103、职务发明专利成果项 目 分 值(分/项) 发 明 专 利 40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10国家软件著作权 10国家外观设计专利 54、科研成果获奖项 目 分 值特等奖 5000一等奖 2000二等奖 1000国家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400一等奖 400二等奖 250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150一等奖 150二等奖 80市厅级(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

5、及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40一等奖 6二等奖 3徐州市自然科学优秀论文奖三等奖 2- 4 -5、学科、团队、平台建设项 目 分值省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 300省级重点建设学科、重点建设实验室 150省级 100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级 30教育部 300科技创新团队教育厅 2006、文学艺术类作品 项 目 分值国家美术馆、博物馆 100/件收藏 省美术馆、博物馆 30/件一等奖(或金奖) 400二等奖(或银奖) 200三等奖(或铜奖) 100优秀奖 60文化部、全国美协主办全国年度美术(设计)作品界展及文学作品省部级获奖参展 30一等奖(或金奖) 300二等奖(或银奖) 150三等奖(或铜奖) 8

6、0优秀奖 40文化部或国家行业协会主办的全国美术(设计)作品展览获奖参展 20一等奖(或金奖) 120二等奖(或银奖) 60三等奖(或铜奖) 30优秀奖 15省文化厅、省美协联合主办全省年度美术(设计)作品界展及文学作品市厅级获奖参展 7一等奖(或金奖) 20二等奖(或银奖) 10省文化厅或省行业协会主办的美术(设计)作品展览获奖三等奖(或铜奖) 5一等奖 3二等奖 2参展与获奖文化局或各市行业协会举办的美术(设计)作品获奖三等奖 1- 5 -核心期刊上发表作品 10/版发表作品*其他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作品 2/版国家级美术馆或博物馆 50/次省美术馆或博物馆 20/次个人画展市美术馆或博物馆

7、 10/次音像作品在国家级电视台公开播出的主创音像作品 50/部10出版画册(限20页以上) 0.1/页, (20页以上部分)7、科研成果转让(科技开发)以缴学校和院部分折算分值为每万元计2分。三、科研工作考核内容及标准的几点说明1、被SCI (E)、EI 、SSCI、A&HCI、CPCI收录的学术论文,以当年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等机构提供的数据为准;JCR分区表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文章发表当年分区表(大类)为准;CSSCI期刊源,以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公布的文章发表当年数据为准。2、理工科论文一般不少于两个版面,文科论文每篇一般不少于3000字。特别优秀的论文可不计字数。

8、在同一杂志连载的论文(论文题名相同)按一篇论文对待。- 6 -3、同一篇论文被多次检索收录或同一成果多次获奖,按最高分值的标准计,已计算过的按相应级别给予补差记分。4、通过鉴定的成果、获得的奖励、专利以及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课题等均指我校教师为课题负责人且纳入学校科研管理的有关课题或成果,以项目主管机构下达我校的立项通知书为依据,其核定经费须到达我校财务账户。学校立项课题工作量以通过鉴定(验收)当年计算,其他科研课题工作量以立项文件下达或有关合作合同(协议)生效当年计算。5、多人合作课题,课题组负责人在相应每项分值中原则上比例不小于30%,其它成员分值由课题负责人根据分工和实际承担的研究任务提出

9、方案,经科研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具体工作量分值。6、以我校作为协作参加单位的纵向项目,以主管机构的立项通知及学校与主持单位协议(或主持单位证明)为依据,核定经费须到达我校财务账户。我校为第一参加单位(单位排名第二)、且我校教师排名在前三名的,工作量核定标准为:个人排名前二按相应级别课题的50%计,个人排名第三的按相应级别课题的20%计。以我校作为协作参加单位的纵向项目,有主管机构的立项通知及学校与主持单位协议(或主持单位证明),无研究经费拨付我校财务的课题,经学校分管院长审批后,按相应级别课题中自筹经费课题标准计算工作量,计分比例同上。7、重大和重点项目的子课题,以主管机构的立项通知

10、及学- 7 -校与主持单位协议(或主持单位证明)为依据,核定经费须到达我校财务账户,子课题按原课题标准减半执行。8、对于仅有项目主持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证明和经费划拨到我校,项目申请书中没有注明我校作为协作参加单位的基金项目,作为横向科研项目处理。9、科研成果按作者人数与排名次序分解记分(只计算前三名)。科研成果奖励按件执行。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的,且第一人为我校作者的,奖励比例系数为100%。与其他单位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按我校作者署名排序确定比例,署名徐州工程学院为第二单位,作者为前二人的奖励比例系数为50%,署名徐州工程学院为第二单位,作者为第三人的奖励比例系数为20%,其余不在计算范围。对于

11、某些期刊,论文作者署名排序按字母排列的需提交校评审委员会审核确定,申请者需提供佐证材料。10、对于有通讯作者的论文,通讯作者等同第一作者,可由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自行协商决定,作者排序的分值系数为100%。我校教职工指导应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过程中共同发表的论文,如以其所指导的学生为第一作者,指导教师为第二作者,徐州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论文,视同该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11、多人合作的专著以个人实际承担部分计分。多人合作的- 8 -编著、译著、科普书、工具书先取总分的20%作为第一主编的工作量,其余80%以参编人所承担部分计分。著作的学术性水平产生疑问时,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送外单位权威专家鉴定

12、,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评审后决定。12、艺术作品表彰奖励的主办单位为:国家级指中宣部、文化部、教育部、全国美协、书协等专业协会;省级指省委宣传部、文化厅、省美协、书协等专业协会。发表作品的奖励不足一版的按比例折算。当获奖奖励与参展奖励重复时,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对于其中出现的特殊情况,请有关专家认定处理。四、科研工作量值纳入学院年度考核工作,科研总积分作为岗位职责考核依据,津贴发放办法见徐州工程学院岗位津贴实施办法。科研工作考核内容中打“*” 者 为科研二类积分,其余皆为科研一类积分。超额完成的科研工作量, (1)可将超额部分转入下年度记分一次, (2)超额完成的科研工作量中科研一类积分按每一分值200元额度发放科研奖励津贴,超工作量中科研二类积分部分不再发放科研奖励津贴。五、各级各类立项课题, (1)未经报批自行延长研究年限, (2)因个人原因对研究计划执行不力或难以取得研究结果而被中止或撤消的课题,学校将收回发放的津贴。科研成果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经查明属实,收回发放的津贴,学校同时作出处理并在全校公布。六、科研工作量由个人申报、院初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 9 -七、本办法由科研管理部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徐州工程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徐工院行发 20072号)同时废 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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