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泰安高新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栏建设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SDTAGX2018-0204-00采购人:泰安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公章)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日期:二一八年七月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栏建设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 联系电话:0538-6277336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22.1 总则 .42.2 谈判文件 .102.3 报价、响应文件编制以及投标保证金 .132.4 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82.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唱价时间以及地点 .182.6 唱价、谈判、确定成交供应
2、商以及废标 .192.7 纪律和监督 .292.8 质疑与投诉 .30第三章 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323.1 评审过程 .323.2 价格扣除 .34第四章 合同条款和格式 .364.1 签订合同 .364.2 追加合同金额 .364.3 质量与验收 .364.4 合同主要条款 .37第五章 交货、竣工、提供服务时间 .415.1 交货期 .415.2 交货地点 .415.3 验收 .415.4 质量保证期 .415.5 售后服务 .41第六章 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426.1 项目说明 .426.2 采购产品详细技术标准和要求 .426.3 合格样品标准 .44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
3、式 .457.1 报价部分 .467.2 商务部分 .517.3 技术部分 .70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栏建设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联系电话:0538-6277336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一、采购人:泰安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地 址:泰安高新区 联系方式:0538-662922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泰安市擂鼓石大街 633 号 1 号楼三单元 302 联系方式:0538-6277336二、采购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栏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编号:SDTAGX2018-0204-00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标包货物
4、服务名称数量 用途 供应商资格要求本包预算金额1泰安高新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栏建设项目1详见谈判文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制作,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8.4 万元三、获取谈判文件1.时间:2018 年 7 月 17 日至 2018 年 7 月 23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 16 时 30 分(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下同)2.地点: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须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5、(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等证件原件一套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4.售价:300 元/套,售后不退。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栏建设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联系电话:0538-6277336四、公告期限:2018 年 7 月 17 日至 2018 年 7 月 23 日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8 年 7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至 2018 年 7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
6、标厅(泰安市花园路 39 号)六、谈判时间及地点1.时间: 2018 年 7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厅(泰安市花园路 39 号)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联系人:王新 联系方式:0538-6277336 y521518mm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谈 判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十、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发 布 人: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 年 7 月 16
7、日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栏建设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联系电话:0538-6277336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2.1 总则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答疑、补充、澄清以及修改等),按照谈判文件要求以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否则一切后果自负。本次政府采购方式为竞争性谈判采购,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 行谈判,供 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最终报价,谈 判小组确定成交供 应商的采购方式。本谈判文件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1.1 前附表序号 条
8、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1 采购人 泰安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2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3 项目名称 泰安高新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栏建设项目4 标段名称 不分标段5 项目内容 泰安高新区200套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栏(包含内容及版面设计等)采购及安装等。6 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28.4万元。供应商报价不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首轮报价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7 供应商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广告制作,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3、本项目不接受联
9、合体报价。8供应商资质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和情况说明开标时,供应商应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并将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附在响应文件中。(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须提供原件)(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须提供原件)(3)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须提供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须提供原件)(5)近二年(2016 年、2017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开户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栏建设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 联系电话:0538-6277336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0、 12)(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详见附件 14);(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须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3);(9)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注:以上原件是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的,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装袋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单独取出,在开标现场核验身份时递交)。采购文件允许提供复印件的,相关复印件可只在响应文件中
11、体现,无需与原件一起单独密封递交。以上证件届时未提供或者提供不全的,其报价无效。相关证件原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9 踏勘现场 不 组织,自行踏勘。10 提出谈判文件答疑时间 2018年7月23日16时30分前。11谈判文件答疑、澄清、修改截止时间2018年7月23日17时00分。12供应商确认收到谈判文件答疑、澄清、修改、补充的时间自答疑、澄清、修改、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起48小时内。13 投标有效期 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14 投标保证金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2、保证金缴纳形式:采用银行转账、 电汇等形式缴纳。
12、3、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供应商名义办理,不得以供应商分支机构、个人或其它名义办理;供应商须将保证金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划转到谈判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否则视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4、收取人: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5、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济南千佛山支行 6、账号:6966232327、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注:保证金缴纳时请投标人仔细核对收取人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 投标人未按投标文件规定缴纳的,其 报价无效。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栏建设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 联系电话:0538-6277336
13、注明字样:PHZB2018-182项目保证金。15 报价范围 含税全包价,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技术和商务 要求”1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报价方案不允 许。17 响应文件电子 版内容:与纸质响应文件内容一致;份数:1份;格式:PDF、DOC或XLS等;介质:U盘或光盘;递交:电子版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同时递交。18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19 样品要求需提交样品,样品要求如下:1、样品品种及数量:春夏秋冬主题成品海报各一张,尺寸582mm*880mm。2、样品的生产、安装、运输、保全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理;3、样品由采购代理机构签收并统一编号;4、送样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4、5、送样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注:样品上需体现供应商名称及项目名称。20 响应文件装订 1、响应文件包含报价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2、响应文件为A4幅面,胶装成册,否则其报价无效。21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22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地点及地址递交时间:2018年7月27日14时00分起至14时30分止。截止时间:2018年7月27日14时30分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厅。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23 响应文件是否退还 不退还。24 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25 响应文件密封性检查 由供
15、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6 唱价顺序 按照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逆顺序进行。27 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构成: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 专家2人。28 评审办法 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29 报价轮次 本次谈判共二轮报价(含首轮公开唱价)。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栏建设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7 联系电话:0538-627733630 技术部分是否采用“暗标” 否31 成交供应商确定 确定成交供应商 32 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货到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5%,余款质保期满一次性无息付清。33 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
16、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www.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在评审时提交 谈判小组审核,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34 监督 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需要补
17、充的其他内容31 供货期 合同签订并接到采购人供货通知后 30 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32 质保期 宣传栏质保期不低于三年,海报更换维护期一年33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财政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参照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标代理服务收取标准。详见附表。2.1.2 当事人2.1.2.1采购人:系指泰安高新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2.1.2.2供应商:是指响应采购要求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1.2.3谈判小组:系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由采 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供应商
18、的临时组织。2.1.2.4 成交供应商:系指经谈判确定的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取得与采购人签订 合同资格的供应商。2.1.2.5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栏建设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8 联系电话:0538-62773362.1.3 谈判依据及原则2.1.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1.3.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1.3.3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2.1.3.4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2.1.3.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1.3.6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2.1.
19、3.7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省市规范性文件。2.1.4供应商相关要求2.1.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1.4.2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1.4.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同时报价; 2.1.4.4以联合体形式报价的,应符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3)联合体各
20、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由同一资质条件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应 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报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报价。(5)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报价,但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上述规定。2.1.4.5谈判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2.1.4.6谈判文件中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项目名称:泰安高新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栏建
21、设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 联系电话:0538-6277336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必须是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最新发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最新发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2.1.4.7谈判文件中带“”标注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提供样品。2.1.4.8除谈判文件要求采购进口产品外,供应商不得提供直接进口或者委托进口产品(包括已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2.1.4.9供应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与为本次采购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等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者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2.1.4.10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必须真实、完整、有效。2.1.
22、5 保密参与谈判活动的当事人应对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个人隐私等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1.6 语言文字以及度量衡单位2.1.6.1所有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2.1.6.2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2.1.6.3所有报价一律使用人民币,货币单位:元。2.1.7 踏勘现场2.1.7.1谈判文件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以获取有关 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供应商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责任和风险。2.1.7.2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
23、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不对 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2.1.7.3供应商经采购人允许,可进入项目现场踏勘,但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除采购 人原因外,供 应商应对踏勘 现场而造成的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和费用负责。2.1.8 答疑2.1.8.1供应商对谈判文件、踏勘现场有询问或者疑问,需采购人解答或者答疑时,应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前,以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将电子版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邮箱。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所有询问或者疑问进行综合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