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部湾进展条例-条据书信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进展规划上升为国家进展战略后,对北部湾经济区城市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北部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越来越大,融资问题更加突出。下文是广西北部湾进展条例,欢迎阅读! 广西北部湾进展条例全文 第一条 为了保障和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加快广西北部湾经济区进展,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以下简称北部湾经济区),范围包括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四市所辖行政区域。 玉林市、崇左市参加北部湾经济区规划的功能组团建设,其交通、物流列入北部湾经济区统筹进展。 第三条 北部湾经济区以建设开放程度高、辐射力量强、经济繁华、_和谐、生态良好的重要国际区域经济合作区和中国沿海重要经济增长区为目标,加快中国一东盟开放合作的物流基地、商贸基地、加工制造基地和信息沟通中心建设。 第四条 自治区集中力气加快进展北部湾经济区,在政策、规划、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将北部湾经济区建设成为广西科学进展的先行区、改革开放的试验区、生态文明的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