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平安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条据书信 甲方(公司): 乙方(项目经理): 为仔细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施工平安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确保建设工程项目平安、优质、按期完成,同时为进一步明确有关各方面的平安职责,进一步提高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平安管理的整体水平,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平安、保障公司信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国家、省市法令法规,特制订本建设工程平安生产责任书。公司全部项目部必需与公司签订建设工程平安生产责任书作为平安生产管理的指导与检查执行依据。 一、 责任 1、仔细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的平安生产方针、政策及法规; 2、项目经理依法对所施工的工程平安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平安生产的第一负责人。项目部应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度和平安训练培训制度,制定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平安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担当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平安检查。 3、项目部队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平安作业环境及平安措施所需费用,应用于施工平安中,不得挪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