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章细则-条据书信 江苏省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章细则的最新内容是如何实施的呢?下文是我收集的江苏省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章细则,欢迎阅读! 江苏省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章细则全文 第一条 为依法、公正、准时处理劳动争议,规范仲裁办案程序,依据人力资源和_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章(以下简称办案规章),结合我省实际状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其次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范围 为办案规章其次条第(一)项争议。 第三条 下列争议,应作为劳动争议处理: (一)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事故伤亡赔偿判定结论的伤残人员或死亡人员的直系亲属与非法用工单位就工伤赔偿发生的争议; (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事故伤亡赔偿判定结论的伤残童工或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发生的争议; (三)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为其缴纳_保险费,而与用人单位就赔偿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待遇损失发生的争议。 第四条 下列争议,不作为劳动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