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城东街道巷路亮化工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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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集安市城东街道巷路亮化工程招 标 文 件招标项目编号: 20171210-GC03-G招 标 人: 集安市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盖 章)招标代理机构 :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盖 章) 日期:2017 年 12月 6日2目 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评标办法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第六章 图纸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3集安市城东街道巷路亮化工程 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20171210-GC03-G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集安市城东街道巷路亮化工程已由部门集中采购 2017-6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集安市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

2、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性质:新建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集安市城东街道果树村、禹山村。2.3 招标范围:安装太阳能路灯150盏,其中果树村安装110盏,禹山村安装40盏。路灯基座规格:750*750*950cm,每盏路灯安装一根角钢地接和2m地接线。2.4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1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工期180日历天;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2.6 标段划分:划分一个标段2.7 招标控制价:755437.00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

3、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资格且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 2015【50】号及 2016【1 】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 12月 6日至 2017年 12月 12日(法定公休日、4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集安市鸭江路 1111号 407室) ,报名处持以下证件的:(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

5、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 ,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办理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_三 日内寄送。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7日9时30分,地点为 集安市锦江西区政务大厅小会议室213室。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

6、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集安市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 统一代码:11220582MB10314823 地址:集安市开发区政府 邮编: 134200 联系人: 姚宗义电话:13252653690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统一代

7、码:91220101727091644B 地址: 吉林省集安市经济开发区1111号407室 邮编: 134200 联系人: 刘海涛、徐洋 电话: 0435-6310906 、1514352555152017年 12月 6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集安市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地址:集安市开发区政府联系人:姚宗义电话:13252653690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吉林省集安经济开发区(鸭江路 1111号 407室)联系人:刘海涛、徐洋电话:0435-6310906 151435255511.1.4 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集安市城东

8、街道巷路亮化工程20171210-GC03-G1.1.5建设地点 集安市城东街道果树村、禹山村。1.2.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1.2.2 出资比例 国家投资占据 100 %;地方政府出资占 %;自筹占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到位1.3.1 招标内容、规模及范围(详见图纸与工程量清单)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 年 1月 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 年 6月 30日1.3.3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9、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财务要求:最近 3年(2014 年度至 2016年度)无亏损。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经验一项以上;信誉要求:无列入政府行为不良记录项目经理资格: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他要求:外埠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5【50 】号及 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备案。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6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组织,勘踏时间

10、:勘踏集中地点: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召开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 15日前1.10.3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日 15日前1.11 分包 不允许允许1.12 偏离 不允许允许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图纸、工程量清单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 15日前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 12月 27日 9时 30分 (北京时间)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小时以内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 24小时以内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

11、料 投标人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原件随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如未按要求递交证书原件,则视为无效投标: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企业资质证书原件,若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3、项目经理职称证书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证原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5、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原件:6、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7、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原件:3.3.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之日后 60天(日历天)3.4.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根据吉建招【2016】5 号文件通知,其形式除现金外、还可以允许采用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

12、行汇票及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等合法形式。收款人全称: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长春分行帐号:61090154800000613行号:3102410000137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10000元。要求:1、投标人以现金或支票、电汇、转账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单位基本账号转出,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并将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2、以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应在2017年 12月 25日 15:00时前递交至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3、投标人办理退返投标保证金事宜时,须携带进账单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13、否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办理。预约时间为周一至周三或周五,每周四统一办理 8:30-15:30 时,联系电话:0431-85832429 转财务,联系人:赵兴兴。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3 年,指 2014年至 2016年。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3 年,指 2014年至 2016年。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3 年,指 2014年至 2016年。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允许,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见附表七“备选投标方案编制要求” ,评审和比较方法见第三章、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投标文件中需要投标人加盖公章

14、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3.7.4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3.7.5 装订要求 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3.1.1项规定的投标文件组成内容,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4.1.2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地址: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地点:集安市锦江西区政务大厅小会议室 213室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是,退还安排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集安市锦江西区政务大厅小会议室 213室85

15、.2 开标程序 (4)密封情况检查:由监管部门确定密封情况完好并允许拆封。(5)开标顺序:按投标文件递交顺序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的构成:由 5人组成。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集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人员的监督下,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抽取评委专家。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 、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7.3.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无履约担保的金额:无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词语定义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是指:项目规模、结构相似10.1.2 不良行为记录 不良行

16、为记录是指:企业不良行为记录情况主要是近年投标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因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10.2 招标控制价 不设招标控制价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 755437.00元。投标报价说明 投标人按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编制投标文件,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10.3 “暗标”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方式不采用采用,投标人应严格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暗标)编制及装订要求”编制和装订施工组织设计910.4 投标文件电子版是否要求投标人在递

17、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版不要求要求,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 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U盘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单独放人一个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 在 封 套 封 口 处 加 盖 投 标 人 单位章,在封套上标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10.5 计算机辅助评标是否实行计算机辅助评标 否是,投标人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一份,同时按本须知附表八“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及报送要求”编制及报送电子投标文件。计算机辅助评标方法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10.6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按照本须知第 5.1款的规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

18、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在招标人按开标程序进行点名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10.7中标公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和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3个工作日。10.8知识产权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1010

19、.9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 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0.10同义词语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 、 “专用合同条款” 、 “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 ,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10.11监 督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10.12解释权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

20、,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10.13 招标人补充的共他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11534 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发改价格2015299 号文件,向中标人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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