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离职证明的作用及留意事项-条据书信 一般来说,“外资企业”、“国内正规企业”录用签合同时,需要求职者供应以前用人单位的“离职证明”才能入职。 通常状况下,劳动者只与一家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便其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随着劳动用工制度和人才人事工作的改革,人才合理流淌越来越频繁,这种流淌也得到国家法律的支持和爱护。但人才流淌的前提必需不侵害原单位的合法权益,不能给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优秀的人才要离开原单位,到新的单位工作,必需在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后,才能与新的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同样,用人单位要录用人,必需确认他解除了与原单位的劳动合同后,你才可以录用,否则就是非法用工。假如被非法录用的人,给原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录用单位也要担当连带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是指员工离开原单位时,由原单位所开具的关于该员工受雇状况的证明。离职证明可以由本人在离职时向单位人力资源部申请开具,人力资源部可以证明员工的受雇日期、担当职位、离职缘由等信息。 离职证明有什么用? 离职证明通常是为了证明员工已经和以前“用人单位”已经解除了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