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审查工作细则审查工作细则是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的内部工作规则,核心内容是细化每个审查环节的要求,明确各级审批人员的审查环节、审查内容、审查标准、 审查要点,提出审查注意事项及不当行为需要承担的后果等,规范和 约束自由裁量权,明确监督措施,监督各环节和各岗位的审查职责和责任。一、项目信息项目名称: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子项目名称:无审批类别:行政审批项目编码:26016、 审查过程(一)审查流程审查流程见附件审查流程图(二)受理环节、审查环节与经办要求1、受理环节。由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是否受理建议,计量司量值传递处计量标准管理岗位人员决定是否受理。主要审查申请材料是否
2、完整齐全,并符合格式要求,是否属于受理范围。经审查,出具出具受理通知单或不予受理通知书。2、审查环节。由质检总局计量司负责对计量标准考核结果进行审批。该环节分三级进行,首先由经办人对计量标准考核报告和材料进行初审、再由处级领导复审后报司级领导批准。3、经办要求。经办人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结果的审核,负责复审的处级领导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负责审批的司级领导应当在 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遇有特殊情况延长 10 个工作日。详见附件 2经办人审查表。(三)审查方式考核结果的审查由质检总局计量司以书面方式进行审查。(四)审查依据计量法律法规和 JJF1033计量标准考核规范 的有
3、关规定。3、监督检查要求投诉举报处理的有关要求如下:1、可通过现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对行政审批有关事项进行投诉举报,投诉举报渠道具体如下:(1)投诉举报窗口:质检总局政务大厅投诉举报窗口,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9 号。(2)投诉举报电话:010-82261751(兼传真) 。(3)投诉举报信箱: 。(4)来信请寄:收件人: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国家质检总局行政审批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 9 号,邮编:1000882、行政机关应为举报人、投诉人保密。3、对个人或组织的投诉举报登记受理,并依法及时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举报和投诉反映的问题属实
4、的,行政机关应依法做出处理,并在结案之日起 7 日内书面告知举报人、投诉人处理结果;举报和投入反映的问题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监督机关应向举报人、投诉人书面说明有关情况。4、建立行政许可经办人过问登记制度。在行政许可的办理过程中,对过问 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人员进行登记管理。附件:1.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图2. 经办人审查表附件 1: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审批事项办理 流程图提出申请材料审查出具 补正材料告知书 出具 不予受理通知书 正式受理 , 出具 受理单 是否按要求补正材料总局审查 、决定送达 不予许可通知书 送达证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符合受理条件材料不全是计量标准考核不予许可 准予许可结
5、束否附件 2:表 1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经办人审查表审查经办 要求环节名称 受理审查审查司(局) 计量司责任人 计量司量值传递处行政许可受理人员职责和权限 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是否受理意见。审查内容 1、申请材料是否完整齐全,并符合格式要求;2、是否属于受理范围。审查方式 书面确认是否属于受理范围审查程序 签收申请材料-核验材料是否齐全-出具受理通知单、补正材料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审查结论确定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单;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补正材料告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审查期限 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按照规定时限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单。相关文书 1、受理单。2、补正材
6、料告知书。3、不予受理通知书。备注 注意事项:1、建立记录档案,记录部门内部人员过问审批事项办理情况;2、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表 2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经办人审查表审查经办 要求环节名称 处(室)经办人核查审查司(局) 计量司责任人 量值传递处计量标准管理岗位人员职责和权限 检查申请资料和考核报告及结论是否符合要求及表示恰当。审查内容 1、申请材料与考核报告等是否符合要求;2、考核结论表述是否适当。审查方式 书面审查审查程序 检查申请材料、考核报告及附件-提出审查意见-报领导复核审查结论确定1、考核材料完整、符合规范要求,且考核结果合格的,提出符合本许可条件的审查意见;2、考核材料不符合法律、法
7、规和规范要求的,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提出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审查意见;3、专家提交的考核材料内容不完整或形式不符合规范的,将材料退回,组织考核组经专家对材料进行补充修正后,再次进行审查。审查期限 10 个工作日相关文书 1、计量标准考核申请资料;1、考核报告及附件;2、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审批表。备注 注意事项:1、建立记录档案,记录部门内部人员过问审批事项办理情况;2、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表 3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经办人审查表审查经办 要求环节名称 审查处(室)经办人复核审查审查司(局) 计量司责任人 量值传递处处长职责和权限 1、审核考核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2、提出是否同意批准的建议。审查内容 处室
8、经办人提出审核结论是否适当。审查方式 书面审查拟批准项目的许可结论是否适当。审查程序 复核-报送领导审批审查结论确定1、经复核确认准予许可的,提出符合本许可条件的审查意见。2、经复核不予许可的,提出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审查意见。审查期限 5 个工作日。相关文书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审批表,计量标准考核有关材料。备注表 4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经办人审查表审查经办 要求环节名称 司领导经办人审批、审查审查司(局) 计量司责任人 计量司副司长职责和权限 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审查内容 审查拟批准项目的许可结论是否适当审查方式 书面审查审查程序 审查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审批表-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审查结论确定1、对不予许可的,提出不符合许可条件的审查意见;2、对准予许可的,签署许可意见。审查期限 5 个工作日相关文书 计量标准器具核准审查表备注 注意事项:1、建立记录档案,记录部门内部人员过问审批事项办理情况;2、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