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共消遣场所治安管理条例-条据书信 如何加强新时期公共消遣场所治安管理工作,是各级治安管理部门必需仔细思索的一个问题。准时整改各类隐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才能确保场所平安和正常的_治安秩序,开创出新时期公共消遣场所治安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下文是南昌市公共消遣场所治安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南昌市公共消遣场所治安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条为维护消遣场所治安秩序,营造文明消遣环境,维护消遣场所经营单位、消费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平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法、国务院消遣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消遣场所治安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消遣场所经营的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消遣场所的人员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消遣场所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 其他公共场所兼营歌舞游艺消遣项目的,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消遣场所治安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