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条据书信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方案,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筑,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下文是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供应和管理,爱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依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看法(国发20xx24号)、建设部等部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方法(建住房20xx258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看法(苏政发20xx44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其次条本细则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供应政策优待,限定供应对象、销售价格和面积,根据合理标准建设,具有_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第三条本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供应和管理工作,适用本细则。 第四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供应、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五条南京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市房产局)是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供应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