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条据书信 南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所称的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商定,对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修理、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向业主或物业用法人收取的费用。下面是具体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南宁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自治区人大常务会20xx年11月30日修订通过)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方法(试行)的通知(桂价格20xx6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其次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南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持有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商定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