洒志煤矿生产副矿长职责-规章制度 篇一:煤矿矿长岗位工作职责 一、矿长 (一)、职责范围 1.受执行董事托付,全面负责煤矿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省、市关于煤矿行业的政策和规定,遵守法律经营。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定。 3.负责组织制订煤矿机构设置、人员定编、岗位职责、工作权限、薪酬标准及考核方法,执行劳务用工制度,聘请相关人员,建立一个既有激励又有约束统一、高效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4.全面负责煤矿的平安生产,是平安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坚决实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平安生产方针,坚持“管理、技术装备和培训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大规程”(煤矿平安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确保生产平安。 5.负责组织煤矿以平安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建设;平安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平安文化和平安技术训练体系建设;应急和救灾救援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平安生产管理水平。 6.领导指挥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抓好设计、生产、技术、质量标准化、机电、基建等煤矿生产技术管理工作 7.负责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