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房产税实施细则-条据书信 房产税可以为筹集地方财政收入做出重要贡献,并有利于加强房产管理。下文是厦门市房产税实施细则,欢迎阅读! 厦门市房产税实施细则全文 一、税源管理 (一)各基层局应仔细做好房产税税源管理工作,做好基础资料的收集、归档、分析、管理工作,责任到人,要依据房产税源普查的结果,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建立起一套全面、翔实的房产档案,实行动态跟踪管理,重点是高层建筑物、外来企业在厦购房、企业自有(含自建、购买)房产、出租房产等。 (二)准时了解、把握企业房产变动及自用与出租状况,定期分析企业财务报表,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会计科目变动数额较大的,应查明缘由,属于购入房产或自建房产已投入用法的,要相应审核房产税的缴纳状况。 (三)实行房地产开发报备制。房地产开发商须于房地产项目竣工后30日内首次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备,填写房地产开发报备表,内容包括:企业代码、建筑面积、单元数、购房者(仅限法人)、购买价及楼层等。以后每年逢3、9月分别就房产自用、出租、出售、待售变动状况向主管地税局汇总报备,税务管理人员应准时将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