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土信访细则-条据书信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采纳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状况,提出建议、看法或者投诉恳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下文是山东国土信访工作细则,欢迎阅读! 山东国土信访工作细则最新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土资源信访事项的办理工作,切实提高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更好地维护信访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国土资源信访工作秩序,依据信访条例、国土资源信访规定及山东省处理群众来信工作规程(试行)、山东省处理群众来访工作规程(试行)、山东省信访督查督办工作规程(试行),制定本细则。 其次条 本细则所称国土资源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纳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反映状况、提出建议、看法或者投诉恳求,依法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 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向_公布信访工作机构的通信地址、电话、电子邮箱,信访接待的时间、地点等。提倡办信绿色邮政,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