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流淌人口条例-条据书信 流淌人口是在中国户籍制度条件下的一个概念,指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口,但目前尚无明确、精准和统一的定义。下文是陕西省流淌人口条例,欢迎阅读! 陕西省流淌人口条例最新版 第一条 其次条 本方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流淌人口的服务管理活动。 本方法所称流淌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的县(市、区) ,在其他 县(市、区)居住的人员;但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 地居住的人员除外。 第三条 流淌人口服务管理遵循优化服务、保障权益、依法管理的 原则。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流淌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将流淌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经济_进展总体 规划,推动流淌人口融入居住地,逐步推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流淌人口的信息管理、 居 住登记和居住证管理等工作。 进展和改革、训练、民族事务、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_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卫生、人口和方案生育、工商行政管理、税务 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开展流淌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