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港口条例-条据书信 当今世界港口的进展格局正经受着深刻的改变。在经济全球化、改革开放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政治、经济背景下,我国宏观经济快速进展,国际贸易量也不断增长,从而促进了我国港口的飞速进展。下文是汕头市港口条例,欢迎阅读! 汕头市港口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港口管理,爱护和合理利用港口资源,维护港口的平安与经营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港口的建设与进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港口规划、建设、经营、平安、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市、区(县)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港口工作,并由本级港口行政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对港口的行政管理;区(县)人民政府未确定港口管理部门的,由市港口行政管理机构统一实施对港口的行政管理。 进展和改革、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水务、海洋与渔业、环境爱护、城乡建设、公安消防、城市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平安生产监督管理、海事、海关、检验检疫、航道、边防检查、口岸等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