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女职工劳动爱护条例-条据书信 女职工劳动爱护格外规定已经20xx年4月18日国务院第200次常务会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下文是山西省女职工劳动爱护条例,欢迎阅读! 山西省女职工劳动爱护条例最新版 第一条 为了爱护女职工在劳动中的平安与健康,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_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_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劳动爱护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女职工劳动爱护工作的领导,实行措施爱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将女职工劳动爱护纳入_信用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_保障、平安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爱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工会、妇女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爱护工作进行监督。 用人单位工会及女职工组织应当帮助和督促本单位做好女职工劳动爱护工作。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健全女职工劳动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