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条据书信 由于各个地区养老保障进展水平不平衡,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也变得简单和难以统筹。下文是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欢迎阅读! 陕西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各类企业(以下统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从农村招用的用法期不满一年的临时工作在本省企业工作的港澳台人员、外国籍人员除外。 城镇个体劳动者依照本条例在本世纪末以前,逐步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第三条企业、职工及城镇个体劳动者必需依法参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权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四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坚持_互济与自我保障相结合、公正与效率相结合、行政管理与基金管理分开、保障水平与_生产力进展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实行_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制度。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