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条据书信 建筑市场是建设工程市场的简称,是进行建筑商品和相关要素交换的市场。下文是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陕西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展和规范本省的建筑市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爱护建筑产品交易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其次条 本条例所称建筑市场,是指发包方、承包方、中介方进行建筑产品交易的活动及其场所。本条例所称建筑产品,是指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成果和施工、竣工验收的建筑物、构筑物及构配件和其他设施。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管线敷设工程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产品的生产、交易、中介服务、监督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必需遵守本条例。 国家对建设工程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 建筑市场实行统一管理。禁止分割、封锁、垄断建筑市场。 建筑市场实行公正竞争。交易各方法律地位公平,不受地区、行业和全部制形式限